加拿大華裔申請移民工作經驗遭質疑 上訴獲重審

2015/05/27 瀏覽次數:6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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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加拿大《天下日報》報導,加拿大華裔女子張爾思(Ersi Zhang,音譯)2013年申請加拿大履歷移民,但移民官認定其事情履歷造假而拒簽。她不平提上訴。聯邦法庭法官克日訊斷有關造假的結論臨時棄捐,張女的申請案可獲重審。

張爾思2013年申請加拿大履歷移民,個中一段事情閱歷是2007年5月30日至2009年3月20日在“北中國餐廳”(North-Chinese Restaurant)擔負餐飲辦事工頭。

但她的移民申請在2013年12月遭移民官拒簽,來由是加拿大邊疆辦事署(CBSA)官員前去“北中國餐廳”實地訪查時,其店主宣稱不熟悉張爾思,並質疑張爾思的事情履歷造假。

因而移民官賜與張爾思60天時光供給更多證據,不然將以“造假”(misrepresentation)處置。

張爾思給移民官發信指出,因為時光距離的緣故原由,她與在該餐廳的前同事們落空接洽是以沒法供給人證,因為她和前店主因休假題目激發劇烈辯論,前店主不肯為她供給證實。在如許情形下,她只能撤回移民申請。

張爾思質疑移民部取證時是不是法式公平,她以為加拿大邊疆辦事署官員在查詢拜訪前應事前關照她,她的狀師以為在沒有確實證據情形冒然控告申請人“造假”的說法過於緊張。

聯邦法官以為,該案中張爾思或其店主中最少有一人撒謊,但讓案情變得更加龐雜之處在於張爾思寄給移民部的信,本應是一個主要的法庭認證文件(CTR),但移民官員在做決議時該文件未被參加。另外一份法庭認證文件即張爾思供給的T4稅表,是由該餐廳開給另一名與張爾思無關的人。兩邊都沒法說明為什麽該稅表會出如今文件檔中。

基於各種龐雜情形,法官訊斷張爾思的申請可獲重審,其造假題目先行棄捐。申請案應當由另一名移民官判決。張爾思須要就其事情履歷供給更多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