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投資移民EB-5申請步驟

2013/07/17 瀏覽次數:8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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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留學網(https://abroad.hopetrip.com.hk/usa/) - 美國留學移民履歷】美國投資移民EB-5申請步調

  美國投資移民EB-5計劃是美國移民法中針對外洋投資移民者所設立的移民簽證種別,簡稱“EB-5”。此類簽證從1991 年起實施,美國當局並於 1993 年在 EB-5 移民律例中特殊增設了一種“地區中間”移民計劃 (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 將移民申請前提中對“須直接發明十個就業機遇”的劃定放寬為“直接或間接發明十個就業機遇”;投資資金也從本來的100萬美元削減至50萬美元。使EB-5 成為美國全部美國移民種別中,申請核定時間最短、資歷前提限定起碼的一條便捷通道。

  辦法/步調

  1簽訂拜托投資協定書

  2完美全部的申請資料

  3投資人將投資金額匯入匯豐銀行在美分行(HSBC Bank USA)的羈系賬戶。

  4將全部申請資料遞交美國移民局舉行審批。

  5美國移民局收件後二個月內完成審批。審批經由過程以後,申請人將在45-60天內收到由美國務院所寄出的檔包,並須於領事館口試日期前填妥此數據。沒被同意的申請人則發回其原寄存於羈系賬戶的投本錢息。

  6領事館關照投資人口試日期,並請求投資人舉行康健檢討。共計此階段功課約須時一至二個月。

  7領事館口試,移民官就地告訴投資人口試成果。

  8得到簽證後180天內,投資人須赴美。(投資人可百口遷往美國任何所欲棲身的州,享受與美國國民相稱權柄的新生存。將來二年中,除需保持每一年有半年以上的棲身時光外,投資人在此時代可自由收支美國)。

  9投資人於進入美國的21個月後(亦即前提式簽證到期的前三個月),遞交I-829申請表,要求消除前提。

  10投資人簽證前提移除,成為正式之永遠住民。

  11五年投資期滿,投資人取回50萬美元的投資金額。投資人可選取是不是要成為美國國民。

 


原文起源:https://abroad.hopetrip.com.hk/news/352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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