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符合英國的英國連續十年簽證轉永居

2015/10/22 瀏覽次數:37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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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國十年正當逗留,顧名思義便是指申請人須要在英國有十年正當的簽證,而且中央不克不及有斷開。簽證的種類包含門生簽和事情簽、PSW、企業家簽證及Dependent簽證等等。

  那末,若何才算是沒有斷開呢?究竟續簽是須要時光的,以是,險些兩個簽證之間都邑有必定的時光距離。

  十年轉永居的前提詳細以下:

  1、申請人必需在英國有最少持續十年的正當棲身。

  2、曩昔十年中離境總天數不跨越540天,單次不跨越180天。

  3、申請人具備優越的移民汗青,沒有任何違法或犯法記載。

  4、申請人到達了入籍測驗的請求。

  5、在曩昔的十年中,申請人沒有違背移民法過期逗留跨越28天或以上。

  那末,甚麽才算過期逗留跨越28天以上呢?

  造成這個的緣故原由大可能是由於申請人在前一次簽證過時後,沒有實時的遞交新的簽證的申請,或由於各種緣故原由續簽資料從UKBA退回造了“被過期”狀況。

  依據本來移民法的請求,被過期不跨越10天之內都屬於可以“原諒”的規模,便是由於這個劃定,以致使許多方才跨越10天或屢次過期的人落空了申請永居的資歷,末了不能不從新盤算10年。

  新的劃定開端後,申請人可以屢次或單次過期都不跨越28天,並在別的前提都知足的情形下,便可到達10年的請求。

  例1: 一個申請人在持續的十年簽證中有一次七天的GAP,別的的申請均定時遞交,知足十年的請求嗎?

  答:知足,由於他的GAP或少於28天。

  例2 :一個申請人,在持續的十年簽證中有三次GAP都是由於遞出簽證過跨越了前一個簽證的有用期,分離為9天,17天和12天。知足十年的請求嗎?

  答:知足,由於每次過期的GAP都沒有跨越28天。

  例3: 一個申請人在持續十年的簽證中,有一次29天的GAP,在申請永居的時刻提交了致使簽證過時遞交的病院證實,可以知足十年的請求嗎?

  答:知足,縱然申請人有跨越28天的GAP,但若提交了可斟酌的分外證實的話,經由簽證主管職員考核,也同樣可以發表永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