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寫作中名詞化的使用

2015/11/18 瀏覽次數:6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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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咱們將一個句子的形容詞大概動詞名詞化後,都是為是將其作為一個行動的緣故原由或效果的狀況來誇大,而且使表達更客觀化。是以,SAT寫作中有幾個處所是最輕易須要用名詞化的:文章主題句、段落開首句、例子引誘句即表面句。這些處所的描寫都是須要客觀化的表達,如前的例7則是一篇講體育的 感化的文章的分段段首句。例子的引誘句,不是指take …for example..,而是指有時刻咱們須要對例子自己所表現出來的理論性的原則舉行概述,是以是須要表達客觀的。好比:

  例8. Only because Louis Pasteur insisted in his own observation and judgment, people had not waited for another couples or dozens of years before they could realize that the bacteria come from propagation rather than spontaneous generation.

  àWere it not for Louis Pasteur’s insistence in his own observation and judgment,….

  例9. People can overcome the inherent shortcoming if they have faith and practice insistently. à

  Attic faith and insistent practice can overcome the inherent shortcoming.

  例9的句子也表現了名詞化後轉換為主語的另外一個利益,把這類與咱們所要表達意義無關的people, someone等詞免卻了,從而使主體更簡練更光鮮。

  SAT寫作中除上述表達理論性概念以外的須要應用名詞化至多之處,便是誇大一件工作的原由和成果。簡略說來,假如一個大的事宜包括三個動 作,A、B、C。而這個個行動,咱們要誇大的是B的這個行動的轉換感化。而A和C都是其來龍去脈,那末A和C的部門咱們就能夠對其舉行名詞化。而這個B的 部門是不須要名詞化的,正如SAG-OG中所舉的例子同樣。由於這個動詞是為了自動表達主語的能動性的,和它在這件工作中所起的癥結性感化,而且是動態變更的感化的。

  假如除文章的中間論點分論點以外的論證部門則依據其詳細論證辦法分歧而異。因SAT寫作中間段的兩種分歧論證辦法,其應用名詞化的方法也有所 分歧。在說理論證性文章中,名詞化應用頻率高一些,因全部的理論性句子用名詞化表達更客觀。假如是例證性文章,則除上述最重要的兩點以外,不推舉門生在 寫作的時刻過量的應用名詞化,自動的表達主人公的能動性實在更有說服力。而且對細節的描寫,動詞和形容詞顯得更活潑、形象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