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英簽證申請被拒將不能再上訴

2015/06/15 瀏覽次數:9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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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襲擊一些持有門生簽證者過期滯留的狀態,當局針對門生簽證做了龐大修正:在境內門生簽證或門生家眷陪同簽證申請被拒,將再也不有上訴權,只能申請行政復議。

  這個影響規模擴展到全部積分制簽證或其陪同簽證。

  行政復議的申請提出後,移民局一樣平常會在28天內處置;復議不克不及提交新證據。

  有華人擔憂,行政復議時代在英國待著合分歧法?上訴權本是確保公正的,撤消掉是否是有失公正?據剖析,行政復議時代,申請人在英國仍舊是正當居留。

  反觀以前,部門申請人濫用上訴權,縱然因為本身的題目,如供給假資料,錯交漏交資料,對移民律例不懂得致使的拒簽,很多申請人仍抱榮幸生理去上訴,遷延居英時光,特別是有永居盤算的申請者。

  在英國,上訴案須要最少3-6個月的審理時光,在這段漫長的時代裏,當局需消耗大批人力物力;另外一方面,過期滯留的申請人也大概會給當局帶來響應累贅。是以,當局縮緊上訴政策,同時又確保復議權,整體看是公正公道的。

  綜上所述,盤算去英國留學須要解決簽證的門生必定要賣力預備好你的簽證資料,以避免被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