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烏克蘭)

2011/01/05 瀏覽次數:4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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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克蘭留學網(https://abroad.hopetrip.com.hk/ukraine/) - 烏克蘭留學獎學金】國度優良自費留門生獎學金(烏克蘭)
為表現國度對自費留門生的關心,嘉獎優良自費留學職員在學業上獲得的優良成就,勉勵他們返國事情或以多種情勢為國辦事,經教導部同意,國度留學基金治理委員會於2003年設立了“國度優良自費留門生獎學金”項目,幾年來共有1400余名在外優良留學職員獲獎。現將2009年“國度優良自費留門生獎學金”項目先容以下:
一、嘉獎範圍為500人,在自費留學職員較會合的美國等29個國度實行,詳細國別為:
  美國、日本英國法國德國加拿大澳大利亞俄羅斯新加坡瑞典荷蘭新西蘭愛爾蘭烏克蘭韓國芬蘭、南非、丹麥、比利時、泰國奧地利瑞士挪威、白俄羅斯、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以色列、捷克。
  嘉獎工具為一年級以上(不含一年級)、年紀40歲如下(1969年1月1往後出身)的自費在讀博士生,嘉獎金額為5000美元/人。
  為表現“公然、公平、公正”原則,獎學金評比事情嚴厲依照“小我申請,資歷檢察,專家評斷,網上公示,擇優推舉,海內終審”法式舉行。采用外洋限額推舉,海內差額評審的方法。未經駐外使(領)館或教導處(組)網站公示的人選,海內不予終審。
二、依照《國度優良自費留門生獎學金實行細則》劃定,各駐外使(領)館教導處(組)賣力受理獎學金的受理和初審事情。詳細受理時光請咨詢各有關駐外使領館教導處(組)。
  各有關駐外使(領)館教導處(組)將推舉人選名單經網站公示後報返國內。
  國度留學基金治理委員會賣力構造海內專家對推舉人選資料舉行終審,獲獎成果經教導部同意後頒布。

三、申請人應填寫《國度優良自費留門生獎學金申請表》(2009年)並依照請求預備有關報告資料。
  附件:
  1. 《國度優良自費留門生獎學金實行細則》
  2.“國度優良自費留門生獎學金”申請指南
  3. 《國度優良自費留門生獎學金申請表》(2009年)
  4. 專業名稱及類碼表(2009年)
  附件1 國度優良自費留門生獎學金實行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嘉獎得才兼備的自費留學職員在學業上獲得的優良成就,勉勵自費留學職員返國事情和以多種情勢為國辦事,經教導部同意,國度留學基金治理委員會(如下簡稱“留學基金委”)設立“國度優良自費留門生獎學金”。
  第二條 優良自費留門生獎學金評審事情將本著“公平、公然、公正”的原則舉行。

第二章 嘉獎工具
  第三條 在外洋攻讀博士學位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持有中華國民共和國護照、年紀在40周歲如下的自費留學職員。
  第四條 曾得到該獎學金者不得再次申請。

第三章 申請和評審法式
  第五條 相符前提的申請人於每一年9月1日-10月31日時代向我駐外使(領)館教導處(組)申請並提交有關申請資料。
  第六條 各駐外使(領)館教導處(組)對申請人的資料舉行資歷檢察和初審。
  第七條 各教導處(組)初審後肯定的推舉人選名單將在駐外使(領)館教導處(組)網站進行動期十天的公示,聽取各方看法。終極肯定的推舉名單和推舉資料於每一年12月20日前報送留學基金委。
  第八條 留學基金委聘任專家構成評審委員會對推舉人選資料舉行評審並將評審成果在留學基金委網上舉行二次公示。
  第九條 留學基金委將評審成果報教導部同意後,關照各有關駐外使(領)館教導處(組)。

第四章 獎學金數額及發放方法
  第十條 獎學金每一年評比一次。獎學金數額為每人5000美元。
  第十一條 各駐外使(領)館教導處(組)按發獎時的匯率折合成地點國幣種發給獲獎者並構造舉辦獎學金頒獎典禮。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二條 獲獎者終極得到學位後,若有意向返國事情,駐外使(領)館教導處(組)幫忙向海內專業對口單元提出優先推舉看法並幫忙接洽事情。
  第十三條 因各類身分暫不具有返國前提的獲獎者,各駐外使(領)館教導處(組)應與其堅持接洽,持續關懷他們的事情與生存,勉勵並催促其以多種情勢為國辦事。
  第十四條 本方法說明權歸國度留學基金治理委員會。

烏克蘭留學申請人假如相符以上申請前提,提前預備。
原文起源:https://abroad.hopetrip.com.hk/news/43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