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光,中公民用航空局正式宣布了《關於民航搭客攜帶“充電寶”伺機劃定的通知布告》,明白劃定了搭客可帶充電寶的能量規模及數目,預備赴英肄業的小火伴們可以提早懂得下!
在本次通知布告,明白指出,搭客伺機時,嚴禁托運充電寶,而且額定能量跨越160Wh的充電寶則嚴禁帶上飛機,每位搭客帶的充電寶不克不及跨越兩個。
留門生們有幾點要特殊留意:
1、電池(挪動電源)理論上不克不及托運,只能隨身攜帶;
2、每人隨身攜帶電池單個(* 不是總容量)不克不及跨越160Wh;
3、不跨越100Wh不須要報備,跨越100Wh小於160Wh須要跟航空公司報備;
4、不克不及在飛翔過程當中充電。
充電寶能量盤算:
很多小火伴,固然一向用著充電寶,不外對充電寶的能量盤算其實不非常懂得。這裏小編,為同窗們具體先容下。
一樣平常來講,充電寶容量在3000到15000毫安之間,也有跨越容量為2萬毫安的充電寶。
依據額定能量值的公式,2萬毫安的充電寶在電壓為4伏的情形下,額定能量值為20000毫安×4伏=80瓦特小時,小於100瓦特小時,相符民航總局的劃定。
即就是跨越2萬毫安的充電寶,電池電壓是5伏,得出的額定能量值是100瓦特小時,依照劃定,經由航空公司同意,也是可以上飛機的。
電池的電壓和容量一樣平常在充電寶上會有標註,搭客只要本身一算就曉得符不相符劃定了。有些充電寶還會直接標註了額定容量。好比小航手上的這款,10400mAh,3.6V,標稱的額定容量便是37.44wh。
須要提示的是,假如沒有任何標註的充電寶,將不被許可登機。這一點,在購置充電寶時請務必留意。
充電寶額定能量的剖斷辦法:
充電寶額定能量斷定辦法:若充電寶上沒有直接標註額定能量Wh(瓦特小時),則充電寶額定能量可依照如下方法舉行換算:
1、假如已知充電寶的標稱電壓(V )和標稱容量(Ah),可以經由過程盤算獲得額定能量的數值:
Wh= V x Ah
標稱電壓和標稱容量平日標誌在充電寶上。
2、假如充電寶上只標誌有毫安時(mAh),可將該數值除以1000獲得安培小時(Ah) 。
比方:充電寶標稱電壓為3.7V,標稱容量為760 mAh ,其額定能量為:
760 mAh ÷ 1000 = 0.76Ah
3.7V×0.76Ah=2.9Wh
正預備赴英留學的同窗們,可要好好把民航局的新規研討研討,以避免收支境時給本身帶來沒必要要的貧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