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韓國留學簽證的註意事項

2015/07/24 瀏覽次數:6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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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咱們都曉得解決簽證禁絕備充分很輕易被拒簽,以是眾人應當在解決以前多懂得一些工作,看看若何應答。

  申請人須攜帶戶口簿、住民證及各本身份證、約請函、簽證發表的允許書等簽證申請文件的原件舉行申請;如申請人有事情單元,還需供給有單元名稱、地點、法人代表姓名、手機號碼和證實信日期等內容的在職證實書,並加蓋公司公章。

  約請函、簽證發表的允許書等簽證申請文件的有用期為3個月;假如申請人已拿到這種申請文件的原件就必需遞交原件,假如只拿到了簽證發給的編號也能夠用編號舉行申請;

  申請人在申請簽證時若有部門材料將來得及預備的條件下,遞交時可以解釋會在過後彌補;申請人也能夠依照接收窗口所標明的內容,預備好資料後從新遞交資料;無需從新預約;

  彌補資料須要直接在窗口遞交,發起不要經由過程傳真發送,以防產生收不到或喪失的情形;

  在遞交彌補資料時,需將領事館的彌補資料告訴單及彌補資料一並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