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留學生喪失學生身份後如何恢復

2015/07/27 瀏覽次數:3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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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咱們都曉得,F1門生必需整日上課,能力堅持正當身份。假如由於各種緣故原由而損失門生身份,就必需向移民局申請規復門生身份(REINSTATEMENT TO STUDENT STATUS),能力持續肄業。不然,將招致移民局驅趕出境。

  損失身份的F1門生必需知足如下前提,才有資歷申請規復身份:

  1、必需可以或許證實造成損失身份的緣故原由非門生本人所能掌握,大概如不規復門生身份,將造成極度艱苦;

  2、必需正在或正預備整日上學;

  3、從未不法打工;

  4、沒有其他致使驅趕出境的行動。

  如果可以或許知足上述前提,又該怎樣解決呢?

  1、起首填寫I-539表;

  2、預備I-20A-B表(由正在或預備就讀的黌舍簽發);

  3、如欲請移民局趕快處置,則請黌舍簽發I-538表;

  4、出具書面文件,最佳以宣誓的情勢,解釋如下情形:

  —— 為什麽損失身份(如未能實時申請延伸居留,轉學時手續不完整等);

  —— 說明造成損失身份的緣故原由(如不知應當由誰提出延伸居留的申請,黌舍國際門生賣力人的毛病的發起等);

  —— 解釋造成損失身份的緣故原由為什麽非門生本人所能掌握,並說明不予規復身份又會造成甚麽樣的極大艱苦(如疾病纏身不宜遠程旅遊等)。

  應當留意的是,上述解釋均應提出詳細材料加以證實。好比可以請黌舍有關賣力人出具信件,解釋在何種情形下提出毛病的發起。

  宣誓書中還應解釋門生正在或預備就讀某一黌舍,而且證實從未在美不法事情過。

  在預備好全部文件以後,可將申請寄給門生(而非黌舍)居居處在地移民局。移民局則會依據分歧的情形作出同意或謝絕的決議。

  溫馨提醒:門生在美國留學時代,需嚴厲遵照黌舍的規章軌制,只管即便防止身份被黑的題目,以避免給本身未來的生存帶來極大貧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