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4日電 據香港《文報告請示》報導,香港中華基督教會基真小學10歲女士羅芍淇前年於校園墮斃案,死因庭昨日裁定羅死因存疑。死因裁判官昨日在庭上批駁,包含兩名副校長等多名證人的供詞分歧邏輯、一派胡言、假話連篇,更試圖用謊話掩蓋不對。
裁判官指,他會將判語交予警方及律政司,研討證人證供有否冒犯刑事身分,又提出多項發起,包含發起教導局在黌舍行政手冊內清楚厘定緊張不測的界說,提出例子解釋甚麽情形要報警,並常設醫護職員駐校,以防同類事宜再生。
死因裁判官高偉雄在聽罷全部證供及校方的了案陳詞後,昨日開端回收羅芍淇曾被欺負,指因無直接證據表現羅芍淇是因欺負事宜而有自盡偏向。固然曾有證供指她大概受藥物影響而墮樓,但以為大概性低,故裁定芍淇的墮斃案非自盡及不測,終極裁定死因存疑。
裁判官高偉雄又一一點評曾作供的證人,痛斥多名作供的副校長、訓導主任及西席等人不老實,試圖以假話自作掩飾,更點名批駁兩名副校長的證供有緊張不合,且分歧邏輯。他批駁,該校副校長石玲指她開始參預為死者舉行搶救,見芍淇的吐逆物中有血及牙齒,但她供稱其時“異常無私地搶救”,沒有斟酌過芍淇倒地的緣故原由,是匪夷所思的,正凡人都邑疑惑並不是只是暈倒。
石玲曾在庭上指有校工及文員為她清算濺到身上的吐逆物,被死因裁判官質疑:“假如真是趕焦急救,不明確為什麽要叫人清算身上吐逆物,救人不是更主要嗎?”他質疑石玲為聖約翰救傷隊的考官,搶救常識應比另外一副校長高婉華高,但竟由高斷定芍淇從高處墮下。
最初發明芍淇的風紀曾指她的口鼻有血水流出,但石玲卻形容芍淇邊幅“幹爽”,仿佛正在睡覺的小同夥,裁判官直指石玲的描寫使人難以置信,總結她的證供一派胡言,假話連篇。
裁判官並批駁另一位副校長高婉華,指她曾向聖約翰救護員稱芍淇“可以走”,叫他們只須拿輪椅,但她明知芍淇有內傷,卻想淡化事宜。而訓導主任顧美玲固然以為芍淇只是暈倒,但未有懂得事宜,只像個生疏人看管物品,完整分歧邏輯及常理。
裁判官誇大,黌舍是社會的縮影,固然先生的壓力大,對門生的請求盼望高,但批駁年青人無承當時,亦要以身作則。他怒斥先生為高尚的職業,但在庭上未見為人師表應有的立場,及對門生的關懷,但仍然信任基真小學有很多對教授教養有真誠的先生,並信任是次為單一事宜,望"大眾,"勿有誤會。
裁判官又向到庭聽取判決的死者怙恃表現對事宜感惆悵,死因庭只管即便找出本相,但偶然未能盡如人意,祝賀他們百口身材康健,生存高興,芍淇父親在庭上一度落淚。
羅芍淇於前年12月9日在中華基督教會基真小黌舍園墮斃,庭上證供表現她死前約兩個月曾在校車上被3名同窗欺負,但過後已諒解對方。而在芍淇墮樓後,校方只呼喚聖約翰救傷隊,校務處貼有通告,指導除非情形極之緊迫,不然“請勿打999報警或呼喚救護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