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校車如何"最安全":立法和經費分擔可借鑒

2011/12/01 瀏覽次數:23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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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教導消息網—中國教導報 - 社匯聚焦】外洋校車若何"最平安":立法和經費分管可鑒戒

明白校車權責

為了確保門生左右學的交通平安,韓國當局前後出台了多項條例、劃定,個中影響最為深入的是2006年對《途徑交通法》的周全修訂。修訂後的《途徑交通法》進一步彌補、完美了有關學齡前兒童、門生通勤車輛的平安治理,對校車申請、改換、機能、標誌、保險、行駛規矩、司機的責任與義務,都作出了具體劃定。此次修法罕有地獲得了國會最高委員會的同等支撐經由過程。

修訂後的《途徑交通法》劃定,路上碰到輸送學齡前兒童或門生的車輛泊車時,在校車背面或閣下行駛的汽車要先泊車,一向比及校車的泊車指導燈熄滅、確認平安後再遲緩行駛。

該法還劃定,在有兒童乘坐的車輛行駛時,全部車輛不得超車;校車可以在公交車專用路線行駛,在碰到稍微交通變亂時,優先保障校車通暢;校車輸送未滿6歲的兒童時,必需系好車內平安帶,如違背劃定,罰款3萬韓元;將幼兒園、小學、特別教導黌舍、保育所等劃為“兒童掩護區”,在經由過程“兒童掩護區”時,行駛車速不得跨越每小時30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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