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預備資料
郵寄資料與親身遞交資料雷同。
第二步、匯款
申請人需將簽證費、辦事費(按每份申請盤算)和用作寄保護照的EMS快遞用度(按每名申請人盤算)匯至指定銀行賬戶。
第三步、郵寄資料
請確保郵寄申請應包含:
1、填寫完全並具名的有用申請表。
2、填寫完全的考核清單並署名。
3、支撐性文件。
4、銀行匯款憑據。
5、每名申請人(每本護照)需供給一份用於返還申請材料的EMS快遞單,並完全填寫收件人欄信息(請不要拿走快遞單中的任何一聯)。
第四步、發送電子郵件至簽證申請中間
申請人需發送電子郵件至簽證申請資料所寄往的簽證申請中間郵箱,包括EMS快遞單及銀行轉帳憑據掃描件,以便簽證申請中間追蹤申請郵寄情形及確認收到郵寄申請。
第五步、簽證申請中間反饋
簽證申請中間依據收到資料的詳細時光於第二個事情日內將資料遞送給新西蘭移民局審理。若有資料或用度方面的缺失,中間事情職員將會經由過程手機或電子郵件告訴申請人,申請人需依照請求補齊缺失的資料或用度。
簽證申請中間將會出具用度收條,並會將收條原件放入返還材料信封中返還給申請人。同時新西蘭簽證申請中間會將收條/申請號碼掃描件電郵至申請人郵箱用於申請人在線盤問申請進度。
第六步、期待簽證處置及領取護照
遞交申請資料後可在其官方網站上盤問簽證處置狀況並收取護照。審理周期要基於每小我的分歧情形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