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留學攻略簽證拒簽分析

2015/12/31 瀏覽次數:2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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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弄虛作假

  在全部拒簽緣故原由傍邊,效果最緊張、最應該防備的是因弄虛作假而致使的拒簽。厥後果在相稱長一段時光內是弗成逆轉的。

  簽證申請是司法法式。任何國度為保護其司法的嚴正性,對司法法式中的弄虛作假行動都劃定了嚴格的制裁辦法。加拿大新移民法劃定,被發明弄虛作假的申請人,可在拒簽後兩年內將其列為加拿大“不接收”的人,對其再遞交的簽證不予受理。對用虛偽資料已進入加拿大的職員,一經發明,輕者可限日離境、遣送出境或拘留遣送,重者可處以高額罰款或有期徒刑,乃至兩處並處。對查實虛偽資料的申請人,加使館除將其參加“不接收”名單以外,還會與其他留學大國使館交流名單。是以,有大概影響到門生的其他前途。

  2、進修籌劃缺點

  進修籌劃是簽證申請中最主要文件之一,“進修籌劃相稱於半個口試”。因為加拿大的門生簽證申請絕大多半都不須要口試,簽證官只能經由過程書面資料來懂得門生,以是在核閱進修籌劃的時刻,是凝聽門生自我陳說的絕佳機會。現實上,很多簽證官在審批過程當中,拿起來賣力瀏覽的第一份資料便是進修籌劃。

  3、擇校不當

  依照加拿大新移民法,只如果在加拿大正規註冊、未違法謀劃的黌舍,簽證官都無權在簽證審批中揭櫫看法。但是現實情形是,只管簽證官不揭櫫看法,擇校的利害會影響到簽證成果。重要表示為兩種情形:一是學歷“低就”;二是擇校“低就”。

  從整體上看,不管是首次簽證照樣往後延簽,所就讀的黌舍越是正規、著名,簽證越是順遂。多半門生願望進那些具備必定範圍和著名度的公立院校,這是個不爭的究竟。不管去甚麽黌舍,都不克不及抱著“只要出國就行”的心態而對黌舍不加選取。如許做不但對簽證晦氣,對小我成長大概更晦氣

  4、資料淩亂

  資料上不克不及圖省事,但並非說資料越多越好。應尋求資料清楚充分,更不克不及混亂含糊、乃至自相抵觸。資料淩亂釀成的拒簽固然有解救的大概,但處置起來更費推敲。加拿大移民局審理案子時從來有愛好“薄案子”的行規,厚重的一堆資料影響簽證官的審批速率和事情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