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對華留學生簽證政策變化

2015/06/12 瀏覽次數:4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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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來,常聽一些要去德國的“準留門生”談起德國簽證政策的變更。他們擔憂留學申請難度加大。確切,德國當局和在華使領館在本年伊始對一些申請過程當中的細節作了一些調劑,但整體上並無轉變對中國境內申請人的德國留學簽證請求。

  銀行取代郵局

  德國駐華大使館文化處留德職員考核部,於本年1月12日公布了關於變動繳納考核申請用度匯款方法的關照,即由郵局匯款改變成銀行匯款,考核部匯款地點也改成考核部的銀行賬號。留德職員考核部自3月1日起將再也不接收郵政匯款,而只接收銀行匯款。這一轉變主如果為了便於考核部內部賬目標結算與核對,收縮資料考核進程,讓申請者盡快進入口試階段。

  德國簽證費:各州均有上漲

  申請人在德國就讀時代的最低生存保障金數量由6800歐元漲到7020歐元,而每個月可安排的米飯錢用也由550歐元上漲至585歐元。比年來德國海內生存程度有了必定進步。米飯錢用的漲幅,重要依據本地的均勻生存程度來盤算,各州不盡雷同。

  醫療險:出示證實要件

  自本年1月起,一樣平常中國境內德國留學簽證申請人在遞交簽證時,須要出具在德國勾留時代為期三個月的醫療保險證實原件一份和復印件兩份。這是因為近階段一些申請人抵德後一段時光內仍未解決任何機構的醫療保險,一旦產生交通不測或龐大疫病,他們將不克不及按賠付原則享受醫療報銷,也給本地外管局對這些申請者的治理帶來了未便。

  該政策同時合營了本地外管局在為門生延伸簽證的同時,必需出示最少半年以上醫療保險單證的請求。保險證實的開端時光便是申請入境的開端時光,保期三個月,而申請人在三個月的短時間入境簽證到期前,就必需到本地外管局解決延伸簽證的手續。如許,就包管了申請人從進入德國開端直到完成學業分開德國,一向都享有殷實的醫療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