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留學 留學生要遵守“國際學生的行為準則”

2013/07/19 瀏覽次數:7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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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road.hopetrip.com.hk - 預警】荷蘭留學 留門生要遵照“國際門生的行動準則”

  為更好的為赴荷留學的國際門生供給辦事,荷蘭高級院校公布並實行了“荷蘭高級教導機構關於國際門生的行動準則”。準則共分為:界說、信息供給、署理機構、入學、辦事和幫忙、職責與權限、天下委員會及投訴流程、及實行日期與刻日八個部門。

  在簽訂“荷蘭高級教導機構關於國際門生的行動準則”以後,荷蘭高級教導機構將為國際門生供給各方面質量包管。該行動準則可包管荷蘭高級教導機構在招生、課程選取和門生指點法式中都相符相幹請求。該準則對荷蘭高級院校應當為國際門生所供給的信息,署理(中介)機構的行動,為國際門生供給的辦事與幫忙等舉行了具體的論述。比方,荷蘭高校應明白地向國際門生供給課程認證情形、質量尺度、入學請求、用度收取等相幹信息;荷蘭高校在與署理(中介)機構互助時,應明白用度及相幹行動,並有義務對署理(中介)機構的宣揚與招生存動舉行監視。如產生不相符劃定的行動,互助協定將立刻消除;在為國際門生供給辦事方面,荷蘭高校必需明白解釋該黌舍在簽證、居留允許、留宿、情形先容和幫忙方面給國際門生所供給的贊助。此準則的公布將大大增長荷蘭留學的透明度,也為中國粹生留學荷蘭供給了保障與律例支撐。高級教導機構只有在簽訂了行動準則以後,能力登科國際門生。

  荷蘭教導國務秘書Mark Rutte師長教師向簽訂該行動準則的教導機構付與了一系列權力。比方,只有簽訂該行動準則的荷蘭高級教導機構才有權招收得到Huygens獎學金的門生。一樣,荷蘭高級教導國際交換協會列國代表處(NESO)的各項辦事也只提供應那些簽訂行動準則的荷蘭高級教導機構。今朝荷蘭法律部正在依據此準則修正針對招收外國粹生的立法,同時荷蘭移民歸化局(IND)正在為已簽訂該行動準則的荷蘭高級教導機構從歐盟之外國度招生推出一系列軌制。

  這些教導機構將為赴荷留學的中國留門生供給優越的進修前提。個中觸及到諸如招生、課程選取、學業指點、教授教養水溫和質量、精確靠得住的信息和檢討國際門生的英語才能等相幹事件。荷蘭教導國務秘書充斥熱忱地說道:“

  該行動準則將掩護荷蘭高級教導機構在國際上具有的優越AN>由荷蘭高級教導機構代表構成的國度委員會將對荷蘭高級教導機構是不是遵守該行動準則行事舉行監視。

  已簽訂該行動準則的教導機構的註冊信息將由荷蘭國度數據信息治理辦公室(IB-Groep)保留,個中包含管剃頭放獎學金和貸款信息。門生可以直接向天下委員會對高級教導機構的分歧理行動舉行投訴,天下委員會依據門生的投訴對高級教導機構的行動舉行查詢拜訪。

  該行動準則是荷蘭全部高級教導機構,荷蘭教導部、法律部、交際部、貿易進修機構和由荷蘭教導部贊助的幾個國際構造互助的成果。該行動準則已於2006年5月1日起見效。該準則是對現有荷蘭司法作出的有利的彌補。荷蘭當局劃定荷蘭高級教導機構簽訂並履行本行動準則是使非歐友邦家門生得到棲身允許證的條件前提。只有在荷蘭高級教導機構處置國際學鬧事務時實行相幹責任的前提下,能力享用當局的高級教導國際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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