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留學進出境手續辦理指南

2014/07/26 瀏覽次數:9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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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留學網(https://abroad.hopetrip.com.hk/netherlands/) - 荷蘭留學出境入境】荷蘭留學收支境手續解決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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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荷蘭海關手續,在船只進港後,開端卸貨曩昔,船主應立時向海關提交一份普傳遞告單。在某種情形下,海關也可許可先卸貨後報關。

  入口物品報關時可以分為海內花費、在保險堆棧或海關堆棧貯存、過境、轉運其他處所交貨和再出口等分歧情形。

  入口物品可以在都會運輸公司和運輸報關署理人謀劃的海關堆棧中暫時存儲。存儲時代在海關監視下可以對物品舉行分類、包裝等加工。

  再出口物品可以解決免關稅手續,然則須要用現金、債券或海關承認的別的物質典質,待物品再出口後再予以退還。假如集裝箱內所裝物品可以確定屬於再出口商品,海關也能夠不請求典質品。

  當預備經由過程荷蘭轉運它國的物品達到卸貨港後,這些物品不管是在卸貨港照樣在目標地,均應經由過程海關官員解決正式準入手續。荷蘭對過境商品不征稅,但要向過境商品的運輸署理或船上賣力人發表過境簽證,然後可以卸貨並接收海關檢討。假如能加蓋章記還需加蓋章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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