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留學:德國留學貸款註意事項

2012/06/21 瀏覽次數:14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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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留學網(https://abroad.hopetrip.com.hk/german/) - 德國留學留學貸款/理財/外匯】德國留學:德國留學貸款留意事變
 德國留學解決小我貸款相幹事變。自中行宣布在京、申、穗三地銀行創辦留學貸款的新聞宣布後,引發人們的普遍存眷。現就該項貸款的重要題目做以下解答:

  一、乞貸人應具有哪些前提?
  具備完整民事行動才能;在貸款到期日時的現實年紀不得跨越55周歲;應持有擬留學職員的外洋留學黌舍的入學關照書或別的有用入學證實和已搞妥擬留學職員留學黌舍地點國入境簽證的護照;應具備可掌握地區內的常住戶口或其他有用棲身身份,有牢固居處、穩固職業和收入起源。
  二、貸款的額度和年限是如何劃定的?
  留學貸款的額度不跨越外洋留學黌舍登科關照書或別的有用入學證實上載明的報名費,一年內膏火、米飯錢及別的必須用度的等值國民幣總和,最高不跨越五十萬國民幣,最歷久限不跨越六年 (含六年)。
  三、留學貸款的包管典質有哪幾種:
  重要有(1)房產典質:貸款最高額不跨越經貸款人承認的典質物代價的 60%;(2)質押(國債、本行存單典質):貸款最高額不跨越質押物代價的80%。(3)信譽包管:以第三方供給連帶義務包管的,若包管工資銀行承認的法人,可全額發放;如果銀行承認的天然人,貸款最高額不跨越20萬元國民幣。
  四,乞貸人應供給哪些重要資料?
  乞貸人及配頭的身份證、娶親證、戶口簿或有權機構出具的有用居留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擬留學黌舍出具的入學關照書、接收證實信及其他有用入學證實材料及有關必須用度證實,同時供給本人學歷證實材料;已搞妥擬留學黌舍地點國入境簽證手續的中華國民共和國護照;供給具備平安民事行動才能的中國國民作為乞貸人的海內署理人,並供給其海內署理人的身份證、有關棲身證實及通信地點;以產業典質或質押的,應供給典質物權屬證實或質押物本來、票據和有權處罰人(包含產業共有人贊成典質或質押的證實,需要時應供給有權部分出具的抵(質)押物估價證實;若包管工資法人,應出具包管人贊成包管的書面文件(包管工資法人的分支機構的,應同時出具法人授權包管文件)、企業法人業務執照、經審計的上年度和近期財政報表及有關資信證實資料;如包管工資天然人,應供給包管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收入或產業證實及其他資信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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