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居民個人外匯相關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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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留學網(https://abroad.hopetrip.com.hk/usa/) - 美國留學留學貸款/理財/外匯】解決住民小我外匯相幹的題目

  【編者案】

  出國留學何種方法管錢最佳?

  一、換匯乞貸找銀行

  二、電匯票匯最平安

  三、長城國際信譽卡和國際信譽卡
 

  解決住民小我外匯相幹的題目

  一、住民小我現鈔帳戶存款或持有的外幣現鈔匯出境外用於付出膏火有何劃定?

  匯發(1998)11號文《關於印發〈境內住民小我外匯治理暫行方法>的關照》,住民小我現鈔帳戶存款或持有的外幣現鈔匯出境外用於常常項目付出,按以下劃定解決:

  1、一次性匯出等值2000美元如下的,直接到銀行解決;

  2、一次性匯出等值2000美元(含2000美元)以上、1萬美元如下的,需持有關證實資料和響應的外匯攜入海關報告單或銀行票據或銀行證實向地點地外匯局申請,經外匯局考核真實性後,憑外匯局的批準件到銀行解決;

  3、一次性匯出等值1萬美元(含1萬美元)以上的,由地點地外匯局報總局考核,銀行憑地點地外匯局的批準件解決匯脫手續。

  二、住民小我外匯現匯帳戶和外匯現鈔帳戶有甚麽差別,二者之間可否劃轉?

  匯發(1998)11號文《關於印發〈境內住民小我外匯治理暫行方法>的關照》和匯發(1999)133號文《關於修正 〈境內住民小我外匯治理暫行方法>的關照》劃定,現匯帳戶指由港、澳、台大概境外匯入外匯或攜入的外匯單子轉存款帳戶,現鈔帳戶指住民小我持有的外幣現鈔存款帳戶;境內住民小我弗成以將其外幣現鈔存儲變成現匯存儲;境內住民小我本人境內統一性子外匯帳戶(含外幣現鈔帳戶)之間的資金可以劃轉,但境內住民小我外匯帳戶不得用於解決境內帳戶間的劃轉及結算。

  三、若何解決住民小我攜帶外匯收支境?

  國度外匯治理局、海關總署於1996年12月31日結合制訂的《關於對攜帶外匯收支境治理的劃定》和1999年6月17日宣布的《關於啟用新版〈攜帶外匯收支境允許證>有關題目的關照》劃定:

  1、住民小我攜帶折合2000美元以上現鈔進境,應向海關報告。

  2、無本次入境報告數額記載的住民小我攜帶外幣現鈔、外幣付出憑據出境,按如下金額檢驗放行:(1)攜帶金額折合2000美元之內(含2000美元),不需申領“攜帶外匯收支境允許證”(如下簡稱“攜帶證”),海關準許放行;(2)攜帶2000美元至4000美元(含4000美元),銀行憑攜帶人護照、有用簽證等資料簽發“攜帶證”,並在“攜帶證”上加蓋銀行印章,海關憑加蓋銀行印章的“攜帶證”檢驗放行;(3)攜帶4000美元以上,攜帶人憑護照、簽證等有關資料先向銀行申領“攜帶證”,然後憑加蓋銀行印章的“攜帶證”及有關材推測該銀行地點地外匯局申領批準。外匯局對攜出外匯起源及用處舉行真實性考核,考核無誤後,在銀行簽發的“攜帶證”上加蓋外匯局批準章。海關憑加蓋銀行印章和外匯局批準章的“攜帶證”檢驗放行;(4)收支境職員一樣平常不得攜帶跨越10000美元以上的外幣現鈔出境。如因特別緣故原由,確需攜帶等值10000美元以上外幣現鈔出境,應由攜帶人向存款或購匯銀行地點地外匯局提出申請。外匯局嚴厲檢察其外匯起源及用處,對確有需要的,向銀行出具批準文件。銀行憑外匯局批準文件簽發“攜帶證”。攜帶人持“攜帶證”到外匯局加蓋外匯局批準章。海關憑加蓋銀行印章和外匯局批準章的“攜帶證”檢驗放行。

  3、住民小我攜帶境外的外幣有價證券出境,對照對帶出外幣現鈔的劃定解決,跨越劃定數分外幣有價證券需報外匯局總局批準。

  4、自1999年8月1日起,啟用新版“攜帶證”。銀行自1999年8月1日起停滯簽發舊版“攜帶證”,海關自1999年9月1日起停滯驗放舊版“攜帶證”。

  四、住民小我外匯現匯帳戶存款和現鈔帳戶存款對外匯出有甚麽差別?

  1、住民小我現匯帳戶存款匯出境外用於常常項目付出:(1)一次性匯出等值1萬美元如下的,直接到銀行解決,(2)一次性匯出等值1萬美元(含1萬美元)以上、5萬美元如下的,需持有關證實資料向地點地外匯局申請,經外匯局考核真實性後,憑外匯局的批準件到銀行解決,(3)一次性匯出等值5萬美元(含5萬美元)以上的,由地點地外匯局報總局考核,銀行憑地點地外匯局的批準件解決匯脫手續。

  2、住民小我現鈔帳戶存款或持有的外幣現鈔匯出境外用於常常項目付出:(1)一次性匯出等值2000美元如下的,直接到銀行解決,(2)一次性匯出等值2000美元(含2000美元)以上、1萬美元如下的,需持有關證實資料和響應的外匯攜入海關報告單或銀行票據或銀行證實向地點地外匯局申請,經外匯局考核真實性後,憑外匯局的批準件到銀行解決,(3)一次性匯出等值1萬美元(含1萬美元)以上的,由地點地外匯局報總局考核,銀行憑地點地外匯局的批準件解決匯脫手續。

  五、住民小我在外事情時代,境內的國民幣人為收入可否兌換成外匯匯出境外?

  匯發(1998)11號文《關於印發〈境內住民小我外匯治理暫行方法>的關照》對住民小我的外匯付出規模有明白的劃定,住民小我在境外事情時代,境內的國民幣人為收入弗成以兌換成外匯匯出境外。

  六、住民小我出國假寓後,境內有關小我國民幣收入可否兌換成外匯匯出境外?

  1、境內住民小我出國假寓後,以下正當國民幣收益,持本人身份證實和所列有用憑據到外匯局授權的外匯指定銀行兌付:

  (1)國民幣存款利錢,持國民幣存款利錢清單;

  (2)房產出租收入的房錢,持房產租賃條約和房產出租治理部分的證實;

  (3)其他資產的收益,持有關的證實資料和收益清單。

  2、離休金、退休金、去職金、退職金、撫恤金可持原單元證實一次性全體兌換外匯,有關外匯治理律例劃定的兌換外匯尺度為:

  (1)離休金、退休金、去職金、退職金、撫恤金可全體兌換外匯,個中去職金不敷兌換2000美元的,可一次兌換2000美元等值外匯;

  (2)在境外假寓後,其離休金、退休金、退職金、撫恤金每半年歸並後,可憑境外假寓證實和有用的生計證實全體兌換外匯;

  3、別的依照國際通例和我外洋匯治理律例對境內住民小我和非住民小我的分別,國民移居境外視同非住民小我治理,而《境內住民小我外匯治理暫行方法》是對住民小我外匯行動的治理,是以國民移居境外的用匯不實用於《境內住民小我外匯治理暫行方法》的供匯尺度。

  七、住民小我的境外外匯收入能否開立外匯帳戶?若何解決有關手續?

  匯發(1998)11號文《關於印發〈境內住民小我外匯治理暫行方法>的關照》劃定,住民小我由境外匯入的外匯或攜入的外匯單子,可開立現匯帳戶存儲,住民小我從境外攜入或持有的可自由兌換的外幣現鈔,可開立現鈔帳戶存儲。

  解決手續為;一次性存入等值1萬美元如下的,直接到銀行解決;一次性存入等值1萬美元(含1萬美元)以上的,需向銀行供給真正的身份證實,銀行掛號立案後予以解決。

  依照上述劃定,對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存款需供給真實性證實,而在您卒業返國以前解決有關手續存在現實艱苦,因此您可攜帶外匯單子入境,並按有關劃定解決海關報告手續。

  八、自費出國留學,若何調換有關外匯?

  依據匯發(1998)11號《關於印發[境內住民小我外匯治理暫行方法]的關照》和匯發(1999)133號《關於修正[境內住民小我外匯治理暫行方法]的關照]》的有關條目劃定:

  1、自費出境留學的供匯工具為攻讀大學本科以上學位的職員,可申請第一年的膏火和米飯錢。

  2、留學購匯跨越2000美元的持如下材推測本地外匯局申請(2000美元之內的直接到外匯指定銀行解決):

  (1)購匯申請;

  (2)本人戶口證實和事情單元證實(無事情單元的由戶口地點地街道做事處或鄉級以上國民當局文件);

  (3)己搞妥前去國度有用入境簽證的護照和出境證實;

  (4)登科關照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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