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當局不久前表露移民司法草案,將發放4年期居留證。這是奧朗德往日在總統大選時的一個承諾,旨在為外國人在法國的生存供給方便,讓他們免除為續居留,年年到省府辦手續的懊惱。
據悉,先給留門生發放1年期居留證,到期後就發4年期居留證。法國總理瓦爾斯以為,有了這條辦法,就從“疑惑的思緒改變為融入的思緒”。
日前,一個協會集團曾提議活動,請求當局廢棄這類居留證,代之以歷久居留證(10年)。但是,歷久居留證迄今只發放給少數人。
別的,另外一條辦法是為有技巧特長和特別特長的外國人設立“人材護照”,將現存雜七雜八的這種居留證變成同一居留證。技巧和特別人材包含藝術家、科學家、體育活動員、企業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