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護照未蓋入境章 導致被取消永久居民資格

2013/08/16 瀏覽次數:29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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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留學網(https://abroad.hopetrip.com.hk/canada/) - 加拿大留學護照解決】加拿大護照未蓋入境章 致使被撤消永遠住民資歷
     有中國“太空人”因中國護照沒蓋上加拿大入境印章,在換領楓葉卡時被指未能證實曾於5年內積累住滿2年,被聯邦移民部撤消永遠住民成分。當事人向移民和災黎局的移民上訴部分(IAD)上訴,出示港澳通暢證收支境及機票證實,終獲上訴得直。加拿大邊疆辦事處(CBSA)表現,無硬性劃定關員要在搭客護照上蓋印,申請人需舉證棲身加國時光。

 

  憑電子機票記載證實

 

  向IAD上訴得的53歲中國移民劉義(Yi Liu,譯音),2002年與老婆和後代一家移民加拿大,因事情幹系需返回中國,2006年景為持楓葉卡的「太空人」。客歲,他申請改換舊楓葉卡,但被指 2007年4至7月的90天時光,由於中國護照沒蓋上加拿大入境印章,沒法證實該段時代確切是在加國棲身,遭撤消永遠住民成分。

 

  劉義向加駐華大使館申請旅遊文件被拒,因而委託移民參謀莫恭佑代為向IAD提出上訴。在莫恭佑幫忙下,劉義記起在2007年4月,持港澳通暢證先輩入香港,再搭機前來加拿大,因持中國護照及楓葉卡從溫哥華入境,進關時僅被關員作簡短訊問,並未加蓋入境印章就順遂入境。劉義從電腦找出昔時購置的電子機票記載,和復印港澳通暢證收支境的頁面,再由參謀附上一封說明信寄給IAD。劉義隨即獲認可確切在曩昔5年內住了813天,跨越所需730天的請求,回收他的上訴。

 

  CBSA談話人布爾克(Jennifer Bourque)對本報表現,按劃定,海關官員應只管即便在外國國民和加拿大永遠住民的外國護照或旅遊證件上,加蓋入境印章。但在一些情形下,操縱上弗成行,比方經由過程主動通關、信賴搭客籌劃(Trusted Traveller Program),或郵輪搭客入境,是以,在護照蓋入境章不是強迫性的。

 

  《移民資訊匯編》(Lexbase)總編纂兼移民狀師李克倫(Richard Kurland)指出,入境印章記載只是棲身證據之一,最癥結的照樣申請人在加國平常生存的帳單、人為、乃至稅單等。假如申請人是中國移民,他們的中國護照上應當有出境印章,這些都是可作為在加國棲身的證實。

 

  溫哥華移民狀師錢路指出,確切很多持中國護照及楓葉卡入境時,假如中國護照沒有蓋章章的,都擔憂今後會在改換楓葉卡或入籍時會有影響。不外,這類掛念是沒必要要的。他指,像劉義上訴勝利的案例,確切有大概,由於這產生在2011年曩昔。2011年今後,CBSA都邑掃描楓葉卡,全部收支境記載都邑存入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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