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美國入籍六大權利

2014/07/25 瀏覽次數:4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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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留學網(https://abroad.hopetrip.com.hk/usa/) - 美國留學移民政策】移民美國入籍六大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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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國民享有推舉的權力。可以向當局政府表達本身的心聲,乃至也能夠參政,競選除美國總統、副總統之外的任何公事。

  (2)國民享有更普遍的事情權力或機遇。有很多當局部分的事情,如官方公事、國防軍事,另有一些商務和商業方面的事情,只有具備國民身份者才可以應聘。

  (3)國民身份享有很多優先的權力,作為國民,不但可認為本身的兄弟姐妹申請移民,成年的國民(年滿21歲以上)還可認為外洋的怙恃申請移民。永遠居留權的外籍移民,卻只限於為本身的配頭或後代申請移民。

  (4)具備國民身份,可享有更充足的人身保障。

  (5)國民在申請領取諸如養老金、救援金及其他社會福利金方面前提較有益。外籍永遠移民領取養老金者,凡離境跨越6個月者,養老金將被停滯付出,美籍國民則不受此限。

  (6)有益於出國旅遊。持有美國護照可收支美國國境或到其他國度旅行,很多國度簽署了互免簽證的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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