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瑞士居留及居住的相關條件

2014/11/19 瀏覽次數:6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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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留學網(https://abroad.hopetrip.com.hk/switzerland/) - 瑞士留學申請前提】解決瑞士居留及棲身的相幹前提
 居留及棲身

  凡申請居留及棲身權的外國人在瑞士逗留三個月期滿前,需向其地點地的警員政府申報;申請移居及就業者,要在8天內,最晚於就職以前申報掛號,有償任命外國人者,必需立刻向本地警員局報告;無償招待外國人跨越一個月,也有報告責任。

  外國人在申請變革現有居留前提時,必需提交相幹證件,聯邦委員會決議哪些證件得到認可;外國人或其店主有責任向政府供給被訊問的真真相況。沒有棲身允許的外國人只有在得到居留允許和事情允許後才可就業。

  居留允許可所以有前提的,並有其限日,一樣平常情形下:

  居留允許第一次有用期為一年,期滿後可申請延期;

  棲身允許是無前提的答應,獲準人必需事前提交被認可的、有用的本籍證件;

  瑞士國民的外籍配頭有權請求發表和延伸居留允許;在持續居留五年後,有權請求頌發歷久棲身允許;

  居留和棲身允許只在發表該允許的州內實用;遷徙至其他州居留的外國人,必需在8天內向遷至州的警員局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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