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留學網(https://abroad.hopetrip.com.hk/canada/) - 加拿大留學移民政策】加拿大C-24國民法改造案的最新先容
據加拿大《天下日報》報導,聯邦移民部向國會提交C-24國民法改造案,因為司法集團以為,法案付與當局有更大權利,可輕易撤消具有兩重國籍者的加拿大國籍,這個說法讓很多客居外洋的兩重國籍人士紛紜表現擔心,並在網上提議示威行為;也有狀師以為限定國民棲身地有違憲之嫌,因為法案正在審議,號令大眾向本地國集會員表達存眷。
聯邦移民部本年2月6日向國會遞交C-24國民法改造案,對移民申請入籍劃定作出龐大轉變,包含送件前6年在境內須現實住滿4年、聲明入籍後有住在加拿大的意願、最少4年每一年在境內住滿183天、須在加拿大報告小我所得稅、全部年紀介於14到64歲的申請人須附官方說話證實並撤消移民前棲身時光折抵的做法。
對此「加拿大災黎狀師協會」(Canadian Association of Refugee Lawyers)以為,新法若經由過程,不只難以入籍獲得國民權,並且更易遭政府撤消。
由於新法除擴展須要說話證實的年紀層,又進步申請費,新移民從上岸(landing)到入籍的時光,由曩昔的4至6年,拖長到8至10年。
別的特別遭到存眷的是,依據C-24法案,只要政府認定已入籍國民,若基本沒有有住在加拿大的用意,便可撤消其加拿大國籍。
這代表歸化的國民若想出國念書、事情或搬到其他國度,國民權極有大概遭撤消,至於在加拿大出身的本土國民,就沒有這類限定。
別的,歸化國民若在外洋犯法,縱然是在短缺民主法制的國度被判刑,國民成分也大概遭加國當局撤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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