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蘭長期居留許可申請指南

2014/11/20 瀏覽次數:9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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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蘭留學網(https://abroad.hopetrip.com.hk/finland/) - 芬蘭留學簽證解決流程】芬蘭歷久居留允許申請指南
   ■芬蘭歷久居留允許(留門生)

  由芬蘭教導機構登科的外國留門生假如在芬蘭的進修刻日跨越3個月,須要申請歷久居留允許

  假如申請者在被芬蘭教導機構登科以前須要參參加學測驗,申請者必需起首申請簽證

  初次歷久居留允許申請,申請者應在芬蘭駐中國大使館或總領館提交(非中國國民若具備有用的在中國的居留證,可在中國提交申請)

  ◇ 申請者需提交如下資料:

  ⑴填寫完全且署名的申請表一式兩份,並附2張比來的尺度護照照片(正面免冠、淡色配景、尺寸為47毫米×36毫米)

  ⑵有用護照及護照身份頁復印件

  ⑶芬蘭教導機構的登科關照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⑷出身公證書

  ⑸假如申請者是門生或剛卒業門生,需附有最高學歷公證書

  ⑹假如申請者在中國事情,需附有申請者地點單元的先容信,註明本人的職務、單元的地點、接洽人和接洽手機,和最高學歷公證書

  ⑺出具以申請者名義的6000歐元或7500美元的銀行存款證實,該證實在申請者在芬蘭時代必需每一年更新一次

  ⑻英語證書(雅思5.0 大概托福213/550)

  ◇留意事變:

  ·申請人必需親身申請並接收口試

  ·全部資料必需提交原件並附復印件

  ·全部資料必需是英文或芬蘭文;中文資料必需有英文翻譯

  ·如須要,使館有權請求供給更多信息

  ·由芬蘭移民局做出裁定;解決時光不定

  ·不了償的申請費為50歐元,國民幣價錢依據匯率的變更而變更

  ■簽證處辦公時光:

  北京大使館:

  禮拜一至禮拜五,上午9:00—11:30

  咨詢手機時光:禮拜一至禮拜五,下晝1:00—3:00

  手機:+86 10 8529 9796

  ■接洽方法

  地點:芬蘭駐華大使館 中國北京旭日區 光彩路1號 嘉裏中間南樓26層

  手機:(+86-10) 8529 8541

  傳真:(+86-10) 8529 8547

  電子郵件:sanomat.pek@formin.fi

  網站: www.finland.cn/zh


原文起源:https://abroad.hopetrip.com.hk/news/1303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