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留學 不同文憑的申請條件

2013/05/31 瀏覽次數:4 收藏
分享到:

【西班牙留學網(https://abroad.hopetrip.com.hk/spain/) - 西班牙留學申請前提】西班牙留學 分歧文憑的申請前提

  西班牙各個公私立大學都有權力發表國度國度文憑和校級文憑。國度文憑是依照國度教導部劃定的教授教養請求和教授教養目的制訂教授教養綱目,獲得處所州當局的同意,教導部立案,同時由國度投入教導資金,聘任西席構造教授教養。而校級文憑則由各個大學依據就業市場的變更自行開立異的專業,由大學本身投資教導經費,不必獲得各級當局的同意,因此大學的品牌和名譽來包管文憑所代表的教授教養質量。

  國度文憑:申請攻讀西班牙第一階段Diplomatura和第二階段Licenciatura(只收註冊費)

  1.高中卒業生學歷經由認證,加入西班牙PAAU的入學測驗。

  2.相稱於職業教導第二階段的門生不必加入測驗。

  3.大專在讀門生學分經由15-60個學分的承認。

  4.大專卒業生學歷經由認證。

  5.已卒業的學歷送往西班牙文化處舉行評估。經由評估後可以轉讀第二專業。

  國度文憑:申請攻讀西班牙第三階段Doctorate博士學位:(只收註冊費)

  1.學士學位或一致學歷;

  2.沒有說話請求。

  3.須申請類似或鄰近專業

  4.學歷在在就讀說話時代送往西班牙文化處舉行評估。

  5.經由評估後可以轉讀第二專業。

  校級文憑:申請攻讀碩士學位 (付膏火)

  1.大本或大專一致學歷,詳細情形視成就單和學歷原件及公證書。

  2.沒有說話請求。

  3.可以申請的專業選取余地較大。

  4.學歷在在就讀說話時代不必送往西班牙文化處舉行評估。


原文起源:https://abroad.hopetrip.com.hk/news/31242.html

對話小編

我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