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明治大學留學住宿方式及條件介紹

2013/08/10 瀏覽次數:16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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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留學網(https://abroad.hopetrip.com.hk/japan/) - 日本留學衣食住行】日本明治大學留學留宿方法及前提先容

  明治大學簡稱“明大”,是本部設在日本東都門千代田區的著名私立大學。其前身是1881年岸本辰雄、宮城浩蔵、矢代操三人設立的明治司法黌舍。1920年改稱明治大學。1949年的學制改造,該校隨之成為新制大學。

  留學留宿的前提

  東京國際交換館,這是九大的留門生宿舍。它被設置在東都門江東區。

  電氣,煤氣費和水腳依據每個月的地應用量來收取用度。

  入館金是作為退宿後,請清算公司清算房間的用度來收取。

  宿舍內全部舉措措施和電器黌舍賜與完好,門生只拿行李入住便可。

  其他: 留門生因無收入, 可享受房租減免的報酬。

  民間集團設置的宿舍

  民間住房

  找住房時,明治大學的門生辦事主管處與學務部直接專用或推舉的宿舍。

  在日本租用住房時,除每個月房租之外,另有付出包管金、報答費等的習氣。

  包管金——租用住房時,作為房租滯納、破壞補償的包管所交納的定金。消除條約時,扣除房租的滯納金、房間的補葺費等後,余額返還。需繳納3~4個月的房租作為包管金。

  手續費——房地產中介公司在中介住房時收取的中介用度。須繳納0.5~1個月的房租作為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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