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英國移民局宣布關於2014整年環球規模內英國簽證申請的官方數據,同時也出台了今年度第一次政策更改關照,並將於2015年2月27日起至4月6日連續實行。個中,投資移民政策龐大修改在於如下幾點:
Tier1(投資者)簽證範例專為故意在英國做大筆投資的高凈值人群計劃。移民咨詢委員會(MAC)在2014年2月28日就該簽證範例揭櫫了一份申報,就該申報的結論,英國移民局對移民條例做了如下幾項調劑:
1、增長了在提交簽證申請以前必需開設受英國羈系的投資賬戶的請求。此變更將確保英國銀行在申請者申請簽證或申請居留前做配景查詢拜訪。這一更改將帶來的直接影響便是,申請者須要在登錄英國以前即找到一所適合的投資銀行並在申請時供給銀行賬單;若沒法供給銀行賬單,一份相符條例的銀行信也可被接收,只是須要在信中明白申請人的投資賬戶號碼。
2、該類簽證申請者年紀限定從年滿16周歲修正至年滿18周歲。此修改是由於16歲及17歲的申請人平日沒法全權管控他們的資金及投資。
3、對該類簽證申請者的投資最低額度請求做出了修正。當投資有吃虧時,申請人再也不須要分外彌補投資吃虧的部門,但移民局仍請求申請人將全部簽證請求的資產本金保持在投資賬戶中,不得挪取。在不得挪取的條件下,投資資產是許可被正常生意的。這變更使得申請人再也不傾向於投資低危害資產,比方國債。
4、對付投資地產類、地產開辟及物業治理類公司的限定做了稍微修正:全部觸及房產投資、房產治理或房產開辟的項目都不被承認,包含購置房產以收取房租等。
5、對付詳細的申請資料,有一些渺小的技巧上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