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加拿大多倫多總領事: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

2010/12/22 瀏覽次數:8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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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留學網(https://abroad.hopetrip.com.hk/canada/) - 加拿大留學護照解決】駐加拿大多倫多總領事:中國不認可兩重國籍
依據《中華國民共和國國籍法》、《中華國民共和國護照法》及戶籍治理等有關劃定,中國不認可兩重國籍。凡獲得外國國籍的原中國國民,不該再持用中國護照,也不該保存中國常住戶口。中國公安構造收支境治理部分在事情中如發明外籍華人仍保存中國常住戶口的,將請求其予以刊出。

願望寬大外籍華人在華時代能嚴厲遵照中國相幹司法律例,合營做好相幹收支境治理事情。

附:中華國民共和國國民出境入境治理法實行細則-刊出戶口

(1986年12月3日國務院同意,1986年12月26日公安部、交際部、交通部宣布,1994年7月13日國務院同意修訂,1994年7月15日公安部、交際部、交通部宣布。)

第二章 出境

第三條 棲身海內的國民因私事出境,須向戶口地點地的市、縣公安局收支境治理部分提出申請,答復有關的訊問並實行以下手續:

(一) 交驗戶口簿大概其他戶籍證實;

(二) 填寫出境申請表;

(三) 提交地點事情單元對申請人出境的看法;

(四) 提交與出境事由響應的證實。

第四條 本實行細則第三條第四項所稱的證實是指:

(一) 出境假寓,須提交擬假寓地親朋贊成去假寓的證實大概前去國度的假寓允許證實;

(二) 出境投親探友,須提交親朋約請證實;

(三) 出境繼續產業,須提交有正當繼續權的證實;

(四) 出境留學,須提交代受黌舍入學允許證件和必須的經濟包管證實;

(五) 出境就業,須提交聘任、招聘單元大概店主的聘請,招聘證實;

(六) 出境旅行,須提交旅遊所需處匯用度證實。

第五條 市、縣公安局對出境申請應該在30天內,地處荒僻罕見、交通未便的應該在60天內,作出同意大概不同意的決議,關照申請人。

申請人在劃定時光沒有接到審批成果關照的,有權盤問,受理部分應該作出回答;申請人以為不同意出境不相符《中華國民共和國國民出境入境治理法》的,有權向上一級公安構造提出申述,受理構造應該作來由理和回答。

第六條 棲身海內的國民經同意出境的,由公安構造收支境治理部分發給中華國民共和國護照,並附發出境掛號卡。

第七條 棲身海內的國民搞妥前去國度的簽證大概入境允許證件後,應該在出境前解決戶口手續,出境假寓的,須到本地公安派出所大概戶籍辦公室刊出戶口。短時間出境的,解決暫時外出的戶口掛號,返回後憑執照在原棲身地規復常住戶口。

第八條 中國國民返國後再出境,憑有用的中華國民共和國護照大概有用的中華國民共和國旅遊證大概其他有用出境入境證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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