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美國移民政策的最新解讀

2015/05/14 瀏覽次數:33 收藏
分享到:

【美國留學網(https://abroad.hopetrip.com.hk/usa/) - 美國留學移民政策】2015年美國移民政策的最新解讀

  具有了以上前提的L-1簽證人士,都可以直接向移民局申請永遠居留權,平日,移民局會在二、三個月同意其申請。

  4、特別才能人士申請綠卡

  對那些具備特別才能人士和某些有高學歷的人士,不管持有何種非移民簽證,多數能經由過程"國度好處寬免"的方法,直接申請移民。只要具備碩士以上的學歷,並有一些科研結果作證,直接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請。

  這些人如經由過程專業移民狀師,援用"國度好處和推舉信",論文是特別才能的硬指標,推舉信的寫作技能也是勝利的癥結關鍵,特殊是在研討中獲得了詳細勝利,但還將來得及揭櫫結果的人,需依附推舉信的感化。對付某些在校的高學位門生來講,也可應用這一法式,提早申請綠卡。

  獲得綠卡,成為美國的永遠住民,就主動成為一名美國納稅住民,得向美國當局報告全體收入。必需在每一年4月15日前遞交美國的"1040稅收報告表",不履行美國的稅法被視為犯法行動。若被證明冒犯了稅務司法,綠卡就會被撤消。

  外國人獲得永遠居留權今後,是不是保護正當永遠居留的身份,在司法上並沒有按期檢討的劃定。比年很多港、台的華人申請移民到美國,然則當獲得綠卡,成為永遠住民後,便紛紜欲返回原居地事情或成長。

  一樣平常情形下,永遠住民(持綠卡者)只要離境時光不跨越一年,即可憑其綠卡從新入境,但如果離境在一年以上者,其綠卡便不敷以包管他能從新入境,綠卡在入境時有大概被充公。持綠卡者在出境前若估量離境時光跨越一年者,應先向美國移民局申請回美證。回美證自離境時起有用期可達兩年,如兩年內當事人仍舊沒回美,則只有向美國駐外洋領事館申請"特殊移民"簽證,獲準後方能返美。

  移民局會斟酌以下身分,以決議申請人是不是真正願望保存美國永遠住民身份,包含:離境時光之是非、離境的目標與念頭、是不是持續以住民身份報告稅、堅持與美國幹系的證實文件(如房地產證實書、銀行賬單、信譽卡、有用駕照等等)、申請人支屬及家庭成員地點地、申請人的事情性子及事情地點地等。

  故意成為美國國民的綠卡持有人必需明確,回美證雖能保存其綠卡,卻不克不及收縮用來申請入籍所需的時光,包含司法上請求的棲身時光和現實上居留時光。同時在申請人入籍時,申請人在比來5年中起碼要有一半時光棲身在美國。

  為要顧全永遠居留權,須以客觀的行為加以左證,以下詳細行為可供參考:

  (1) 在美國境內購買房地產;

  (2) 在美國申請銀行戶頭;

  (3) 堅持美國駕駛執照、信譽卡;

  (4) 家人或支屬盡量假寓在美國;

  (5) 想方法在美國找一個職位;

  (6) 要以永遠住民身份報稅,證實本身因此美國永遠住民的身份向美國社會盡責任。在外洋事情的美國永遠住民,依據本身在外洋待留若幹天,按必定的比例盤算上報的稅金。美國稅務法劃定,美國的永遠住民假如在外洋事情,其年收入7萬美元可以避免稅。在外洋事情的美國永遠住民,應當填寫1040表格,同時還應當填寫1116表格,以盤算若幹收入可以避免稅;


原文起源:https://abroad.hopetrip.com.hk/news/929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