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親屬關系可申請加拿大家庭親屬類移民

2015/09/20 瀏覽次數:4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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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留學網(https://abroad.hopetrip.com.hk/canada/) - 加拿大留學移民履歷】哪些支屬幹系可申請加拿眾人庭支屬類移民
   哪些親人可申請加拿眾人庭支屬類移民?家庭團圓移民是為了讓加拿大永遠住民或國民有機遇把他們的支屬移民到加拿大,讓親人在加拿大得到團聚。假如你和加拿大國民或永遠住民有以下支屬幹系,則可申請加拿眾人庭支屬類移民:

哪些親屬關系可申請加拿大家庭親屬類移民

  1)、加拿大永遠住民或國民的配頭;

  2)、加拿大永遠住民或國民的定親配頭;

  3)、加拿大永遠住民或國民的19歲如下,在申請至獲發簽證期同未婚的後代(包含收養後代);或19歲以上未婚的整日制門生(其生存完金依附於怙恃);或19歲以上的智力或身材有缺點的後代;

  4)、19歲以上加拿大永遠住民或國民的祖怙恃(或外祖怙恃);

  5)、19歲以上加拿大永遠住民或國民的怙恃;

  6)、加拿大永遠住民或國民的19歲如下怙恃俱亡的未婚兄弟、姐妹、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姨甥、姨甥女、孫後代;

  7)、加拿大永遠住民或國民收養的9歲如下未婚後代。


原文起源:https://abroad.hopetrip.com.hk/news/1180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