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美國必須一定註意的相關法律常識

2015/10/04 瀏覽次數:5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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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留學網(https://abroad.hopetrip.com.hk/usa/) - 美國留學移民履歷】移民美國必需必定留意的相幹司法知識
     因為對當地的司法體系體例和法律法式缺少懂得,再加之相沿原居地的思惟行事方法,比年很多新移民遭受因常人小事未妥當處置而惹上官非的案例。家庭膠葛、管束後代、陌頭吵嘴,鄰裏反面,去餐廳超市花費購物與人產生辯論,如那邊理這些隨時會碰著的生存雜事,才可以或許正當、有理、有用地掩護本身,闊別貧苦,大概原本的生存履歷不都能給出準確謎底。

  資深華人狀師黃嚴煥卿、栗鈞、王海雲,多倫多華人家庭專業指點中間總做事區慕啟,多倫多市警務處刑事偵查部偵緝警長苗延建,就新移民輕易觸碰的法制誤區舉行專題漫談,並依據他們的發言整頓出以下平常生存中應懂得的一樣平常司法原則,願望對當地華人、特殊是新移民同夥有所贊助。須指出的是,讀者在實際生存中碰著的現實情形各有分歧,對付詳細題目,仍需以咨詢狀師、法官和其他法律專家的看法為準。

  一、關於兒童掩護

  「棍棒底下出孝子」。怙恃體罰孩子,在華人文化中理所當然。查詢拜訪表現,當地華人中打妻子、打小孩的人,不必定都是低收入、沒文化、或是酗酒及有生理題目的人士。有些人受過很好的教導,有面子的事情,有高收入。他們說,從小爸爸便是如許教導我的,否則我大概走了旁門,還不會有本日如許的造詣呢。在中國大陸,除非緊張荼毒致傷致死,很少有孩子因遭到體罰被從怙恃身旁帶走的工作。

  在後代管束題目上,許多華人的一個誤區是:「我是孩子的怙恃,我曉得哪樣做對孩子最佳,我豈有不愛孩子的事理。」卻不知加拿大的司法以個別為先,誇大孩子的好處最主要。警員、法官、社工或是兒童掩護協會(Children Aids Society,簡稱CAS)事情職員其實不懂得華人的思惟方法和代價看法。以孩子的最大好處為先,他們的視察與斷定角度大概與怙恃完整分歧。華人怙恃認為在家中本身最大,到孩子被CAS帶走時才感震動,大呼不公正,沒法接收。

  一些人曉得加拿大刑法中有一條許可家長恰當體罰孩子,但卻不知其實用的情形有嚴厲限定。好比從體罰的念頭上,必定是為了教導孩子的毛病行動,不克不及在急怒攻心氣頭上打孩子。別的多重的體罰才算恰當,並無客觀的尺度。偶然家長以為打得不重,但小孩子本身對警員訴說被打得很痛,這算不算是緊張損害、過分武力,很難客觀斷定。

  另外一個誤區是,不必定是打孩子才算是荼毒。伉儷打罵,孩子目擊了家庭暴力,就組成一種生理和情緒荼毒。華人家長教導孩子,常常說「不聽話打死你」,這是言語威逼。將孩子零丁關在一個房間內不睬他,也是一種荼毒。將孩子獨自留在家中疏於照料,乃至比打孩子面對緊張很多的司法效果。別的,CAS大概把孩子由家中帶走的情形還包含:怙恃一方有暴力偏向,另外一方無力掩護後代,孩子有遭遇體罰荼毒的大概。怙恃吸毒、酗酒,外出做工將孩子放在家中沒人照料,冰箱中常常沒有充足的食品給兒童食用。

  加拿大人對付兒童掩護異常敏感,為了勉勵大眾報案,2001年司法劃定,在疑惑「are many, they are a R. ..有大概」是虐兒的情形下,就要報案。個中西席、校長、社工等直接監護孩子的人士發明案情時有義務關照警方。便是一樣平常大眾,好比鄰人、同夥,發明虐童案時亦要報案。縱然過後發明是報案人弄錯了情形,只要不是歹意,警方也不會窮究責怪。

  CAS在參與家暴或虐兒案以後,有權在現場決議選取是不是將孩子帶離其住家。假如怙恃不平,5天以內將交由法庭訊斷。法官假如判孩子回家,偶然大概附加一些前提,好比要改良其棲身情況、或帶孩子去看牙醫。假如判孩子不克不及與怙恃生存在一路,要優先斟酌交由其祖怙恃或別的支屬、乃至鄰人、同夥照料。假如做不到這一點,就會將其安頓於寄養怙恃家中,原生怙恃雖有權懂得寄養家庭的情形,但要看望孩子時就受很大限定。

  二、家庭膠葛鄭重報警

  一些新移民來加以後,有了必定的法制看法,碰到家庭暴力時曉得撥打911報警。需提示的一點是,決議報警以前必定要懂得,警員是法律者,不是伉儷幹系調劑者。警員的職責是查詢拜訪、法律、抓人。伉儷打罵,若只想找警員恫嚇、告誡一下對方,或想叫警員來給本身出口吻、給對方點「色彩」,或想讓警員做個評判、調劑,這類情形下,報警就要三思效果。

  警員的職責是法律。假如現場懂得到有暴力情形、乃至僅唯一口頭威逼,警員也會立刻抓人控罪。而一旦走到這一步,報案人懊悔就很艱苦了。觸及家庭暴力的案子,一旦落控,先要找人保釋,且往後一定出庭。若到法庭上再改口,又涉嫌報案時撒謊,貧苦更大。實際生存中有些主婦報案後,看到師長教師真被警員抓走了,又哭鬧說「不告了」,但已經過不得本身做主。

  對付新移民而言,報警、抓人、出庭,一系列情形會帶來生存的偉大轉變,且增長分外的經濟累贅。警方一旦拉人落控,被捕的一方要找人保釋,而保釋前提中平日都有一條不準與對方直接或間接打仗。如許被控一方必需找新的居處,影響事情收入,往後更要請狀師出庭,無形中會增長經濟壓力。

  這並非說告誡眾人不要報警。假如確切面對急切的人身傷害,或家庭暴力多次產生,已成屢見不鮮時,固然應當報警。不勉勵的是因意氣用事而報警、又沒有生理預備蒙受效果的情形。報警應當是末了選取的手腕,在此以前,對付家庭膠葛還可以乞助社區資本,生理大夫等多種門路。

  警員一旦抓人,接下來就要觸及到保釋。第一次保釋申請非常癥結,應當收羅專業看法和指點。由於一旦最初申請保釋失敗,再找狀師去解救,就會有很多分外的貧苦。被保釋者必需按請求向警方報到。保人一樣平常沒必要繳納許多現金,但要以以衡宇、資產等做典質。保人必需就被保釋人的行跡向警方賣力,防備棄保叛逃。

  保釋前提必需遵照。實際中有如許的情形,固然保釋前提中劃定配頭兩邊不克不及直接或間接打仗,但當事人置之度外,或為了省房租,伉儷仍一路棲身。以司法而言,假如有制止打仗條目,就算是被控的一方回家拿器械,都應當關照警方,由警察陪伴回家。實際生存中也產生過如許的工作,配頭兩邊積怨很深,或正在仳離分居產,為讓男方陷逆境,女方故意約請或支配其回家,再事前安排鄰人或後代在男方回家確當口致電警員,現場捉住對方違背保釋條例。

  有些人對保釋、出庭等法式覺得不耐心,或不肯費錢請狀師,寧願提早認罪,以求盡快擺脫,答復正常生存。假如有這類設法主意,應當先與狀師咨詢。由於認罪就要留有刑事記載,在加國有刑事犯法記載不是想像那末簡略。特殊是新移民,往後大概還遭受與移民法及入籍相幹的貧苦。

  三、同警員狀師打交道

  在遭受警員法律,好比違背途徑律例被警員截停檢控時,華人常見的不睬智行動是辯論本身沒有出錯,或以為本身出錯是有情可原的,並為此與警員辯論。如許極可能被加控騷擾警察、阻差辦公等罪名。明智的做法是警員請求甚麽就照做,請求甚麽證件就合營出示,不要辯論,更不要以肢體行動對抗。假如以為警員有法律不公,乃至輕視,也只需記下其姓名身份,往後經由過程恰當門路辦理。

  須要曉得的一點是,警員捕人落控的尺度是較低的,只要在現場依據外面證據,公道剖斷大概湧現題目或傷害,就能夠抓人控訴。比擬之下,法庭定人有罪的尺度要高很多,當事人仍有辯論的機遇,何況中央還要經由狀師。換言之,不是警員捕人、控訴,就表現當事人必定有罪。是以,就算被警員拘捕控訴,也要堅持沉著,分歧警員辯論。從另外一角度而言,如許做也是應用權利堅持緘默,造成這一部門的證據空缺為零。這反而會給狀師往後辯解留下更大的空間。

  豈論甚麽案件,假如拜托狀師,就要對狀師賜與百分之百的信賴。實際履歷中,有些新移民不把全體情形講給狀師聽,深加隱諱,吞吐其辭,有所保存,大概講的不滿是真話,導致狀師墮入被動。明智的做法是,要末不說,要末說真話,切忌與狀師所講的同與法官所講的版本分歧,或沒同狀師講,厥後卻同法官講,讓狀師在法庭辯解時,當堂傻眼。

  很多華人擔憂累贅不起狀師費,就不請狀師。但不管如安在案件剛產生時,最少花一點咨詢費收羅一下司法專業看法。另外一個方法是申請司法支援。災黎、刑事案及青少年罪案得到司法支援的機遇平日較大。是不是得到司法支援,第一要看控罪的緊張水平,第二是當事人經濟狀態。平日有屋子、產業的人沒法申請司法支援。司法支援不必定是免費的,偶然是減收狀師費,有些其時不消付費,但當事人往後有收入以後,需一次或分期了償。

  四、防入侵私家物業

  很多新移民人士肇事上身的另外一個主要緣故原由,在於沒有尊敬私家的物業權力。在市肆購物、餐廳用餐時與雇主、辦事職員產生辯論時,當事人特殊不要忘卻你身處他人的私家物業中。雇主縱然不是那棟屋子的業主,最少也是正當租用者,那便是他的私家物業。豈論辯論誰是誰非,他有權不賣你器械,不給你供給辦事,也有權請你分開。大型購物中間看起來是公開場合,實在也屬私家物業,業主或治理者也有相似的權力。鄰裏之間打罵,假如當事人是站在他人私有的草坪、或是泊車道上,人家也有權力請你分開。不然便是不法入侵,若主人告誡以後仍不分開,主人縱然應用武力驅逐你,也不算打人。

  實際情形是,很多新移民在屬於私家場合的餐廳、市肆、購物中間與人辯論,投訴對方辦事立場卑劣,或輕視華人,當他人要他分開時,因認為本身有理,仍保持與對方膠葛,偶然乃至言語威逼或產生肢體辯論,以致對方報警惹上貧苦。

  不管在公開場合照樣私家物業,就地辯論都是最不明智的做法,原來有理的事大概釀成理虧,更大概在氣頭上惹出其余貧苦。特殊要切記的是「正人動口不著手」。

  假如對方著手,也要報警處置。理論上加拿大是一個法制國度,法律是警員的權柄。假如對方著手,也不克不及「以眼還眼,以暴制暴」,要經由過程司法渠道辦理。假如以為對方紕謬,有種族輕視,明智的做法是記下其時的情形,曉得對方是誰,再斟酌經由過程恰當的門路或集團投訴辦理。

  別的,縱然是吵嘴,也不克不及威逼損害對方,或威逼損害其家人、寵物,威逼毀壤其財物。在加拿大,獨一正當的「威逼」,是告誡將對方告上民事法庭。

  五、大眾地區不克不及喝酒

  與上述情形相幹連的一點,在大眾地區內,小我的權力應獲得充足保障。比方公園屬於大眾地區,任何人(縱然是警員)也沒有權力平白無故敕令你分開。但公開場合也有行動範例,最多見的一條是制止喝酒。

  喝酒只能在私家範疇內。住家及厥後園屬於私家場合。但房前的地區就要當心。好比草坪、車道不必定全屬小我全部,房前的人行道則元全屬於大眾地區。

  住在大廈的人應當懂得,只有房門之內屬私家場合,樓道、大堂都是大眾地區。大廈會所(Party Room)也是大眾地區。在租用的大廈會所開派對假如供給酒精飲品,必需提早申請一個暫時酒牌,不然也屬不法。

  喝酒不克不及駕車是一項知識。但很多人不知的一點是,開車時,含酒精飲料只能放在車的後箱內,不克不及放在「人可以夠獲得的地區」內,好比駕駛室裏。

  六、超市行動守則

  超等市場也是輕易激發司法膠葛之處。最多見的是在超市偷盜財物。有一種情形需提示"大眾,"。一些人由於購物的籃子、推車已被裝滿,就把部門貨物裝進本身人的背包中,然後在繳款時又宣稱忘了(在私家包中裝有商品)這件事,這是非常弗成取的。縱然你盤算只是暫時放一下,事後仍要付款也不敷取。事後仍要付款也不敷取。在任什麽時候候都不要將超市貨物裝進私家包中。

  別的,將超市貨物的包裝打開,檢討貨物是不是新穎,或想品味一下味道,這是一種損壞行動。擅自將貨物的價碼標簽更換,是屬訛詐行動。

  超市店主若抓到有人偷盜貨物,切忌不克不及擅自辦理,抓了人(偷盜者)又不報警,大概被反告「不法拘禁別人」。超市店主可以選取請求偷盜者按原價付款,而不予窮究。或報警經由過程司法渠道催討刑事義務和民事補償。但不克不及擅自法律處分,好比「偷一罰十」的做法是不法的。店主更不克不及體罰、毆打偷盜人。

  客人還要懂得的一點是,退款、退換商品只是商家向客人供給的一項政策,分歧的商家各有分歧。退款不是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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