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來,無數華裔移民為了得到一張綠卡、成為美國永遠住民而不懈列隊、采用各類方法,有些人乃至為此支付平生。據台灣“結合消息網”11月5日報導,美國國民及移民辦事局(USCIS)克日宣布的最新版新移民指南(Welcome Guide for New Immigrants)誇大,綠卡並不是保險箱,分開美國太久或犯下重罪者的綠卡極可能被撤消,而綠卡被廢者乃至會被連忙遞解出境。
新版的新移民指南明白指出,分開美國跨越一年者將不克不及再應用其綠卡入境,而一些移民以為,只要最少每一年回一次美國,即可在棲身於其他國度的同時保持其永遠住民成分,這一設法主意是毛病的。
指南也指出,若確有主要事變延誤返美時光,綠卡持有者可預備好證實來由的文件,向移民局舉行說明。同時,假如綠卡持有者盤算分開美國跨越12個月,應當在離境條件交I-131表格申請回美證(reentry permit,即再入境允許),有用期為兩年。分開美國時光不跨越兩年的綠卡持有者在返美入關時,應出示再入境允許而非簽證或綠卡。然則持有回美證僅是其短暫離境後返美的最有益證實,並不克不及包管其將被許可入境美國。是以,指南提示綠卡持有者,切莫離美時光太長。
另外一個最大概令綠卡失效的緣故原由是犯下被界說為惡性重罪的犯法行動,包含被判以一年有期徒刑的暴力重罪、行刺、強奸、兒童性損害、不法銷售福壽膏、槍械或生齒。別的,一些品德廢弛的犯法行動也極可能致使綠卡失效,比方用意偷竊或詐欺,因忽視莽撞而致使別人身材緊張損害的行動,以誘騙方法為本身或其別人謀取移民福利,謊稱本身是美國國民,在僅向美國國民開放的聯邦、州或處所推舉中投票,慣性酗酒、或應用犯禁藥物,同時與多人娶親等。
指南同時指出,不撫育家庭或不付出法定後代或配頭米飯錢者,因施內行庭暴力被捕者,以假話或假文件獲得社會福利或詐欺任何當局機構者,沒有依照劃定報告所得稅者,年紀在18至26歲之間的男性卻有意不在兵役掛號局掛號者,另有贊助其他非美國國民不法進入美國者,他們的綠卡也都極可能被撤消。
該指南再三向新移民誇大,固然綠卡能讓其享受許多好處,包含在美國任何處所永遠棲身、事情、具有資產,就讀公立黌舍,參加部隊,得到社會保障、社安幫助金和醫療保險,申請配頭和未婚後代來美國生存,返美時較為自由等,但它毫不是保險箱,持有者仍然要遵照全部聯邦、州和處所司法,繳納聯邦、州和處所所得稅,並真正把美國當成永遠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