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新入籍法生效 申請審批程序從3個減至1個

2015/06/12 瀏覽次數:17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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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拿大移民新入籍法周全實行,6月11日及以後收到的入籍個案,加拿大移民部將應用新尺度舉行審批。據悉,新入籍法在進步申請人入籍門坎的同時,也將審批法式從本來的3個減至1個,並付與入籍官更多的公道權利,將大大進步個案的審批效力。

  變更1 居留時光延伸

  客歲2月6日,加拿大守舊黨當局提交C-24法案,對入籍法舉行龐大改造,部門條例從客歲8月1日起已正式見效。據加拿大移民局官網新聞稱,本年6月11日,新入籍法周全實行,6月11日及以後收到的入籍個案,加拿大移民部將應用新的尺度舉行審批。

  加拿大入籍法新增的“入籍後在加拿大棲身的意向”條目,客歲8月1日已正式見效,即請求申請人在遞交申請初始就供給完全的申請資料,同時遞交《棲身問卷》,具體列出收支加拿大的時光。相較於提交完全的申請資料,居留時光延伸的新請求更吸引故意移民加拿大的申請者存眷。

  新入籍法劃定,國民入籍所需的居留時光,由本來的“4年內必需住滿3年”,延伸至“6年內住滿4年”,並且新增請求納入盤算的4年內,住民每一年在加拿大境內要棲身跨越183天。

  別的,新法還撤消了非住民棲身時光可部門折算成入籍棲身時光的條目,即申請人在沒有得到加拿大永遠住民身份時代,在加拿大棲身的時光,弗成以再持續按1/2折算成入籍棲身時光。“延伸居留時光,旨在放緩新法正式實行後的新入籍申請個案的增長速率,是從‘泉源’掌握個案積存狀態的舉動之一。”景鴻團體董事長關景鴻剖析。

  變更2 入籍資歷強化

  新入籍法增強入籍資歷請求,重要體如今如下幾個方面:其一,需參參加籍測驗的年紀規模從本來的18歲至54歲,拓寬到14歲至64歲,並且申請人必需在說話(英語或法語)和文化課測驗成就達標的情形下,方有資歷入籍。其二,現行的司法對入籍申請人沒有任何稅務請求,但新法劃定,只有在6年中的4年裏有加拿大稅務記載的人材有申請入籍的資歷。其三,新法不許可任何有刑事犯法記載的人申請入籍,而舊法僅制止有加拿大刑事記載的人申請入籍。新法還劃定,具有雙國籍的加拿大國民,假如卷入和加拿大敵對的武裝辯論,或被法庭裁定從事恐懼運動、特工運動和其他叛國運動,其加拿大國籍可以被撤消。永遠住民假如卷入這些運動,入籍申請也將被謝絕。

  業內子士以為,入籍資歷的強化,除可以削減申請積存,另有利於加拿大當局挑選出更加優良的新入籍職員。

  變更3 實行入籍羈系

  加拿大新入籍法在進步入籍門坎、審批效力的同時,也加倍重視掩護正當入籍申請人的好處,開端對申請人入籍進程實行羈系。

  新法將對入籍參謀(署理人)羈系,以確保申請人入籍申請進程相符相幹劃定,而舊法對申請人的入籍進程沒有任何羈系辦法,且對造假未舉行有用管控。

  別的,新法對入籍造假的處分辦法加倍嚴厲,從本來的僅為“1000加元罰款和/或入獄1年”,更改成10萬加元罰款和/或入獄5年。

  變更4 新增“親和條例”

  新入籍法新增了一些“親和條例”。

  其一,一些落空加拿大國籍的人可以從新獲籍。對付那些因各類汗青緣故原由落空國籍的加拿大人,新法案發起分離處置。1947年1月1日(紐芬蘭省為1949年4月1日)曩昔出身在加拿大的人和在這天期前完成歸化手續的人,和他們的第一代後代,將可以重獲加拿大國籍。

  其二,新法設立了針對在加拿大部隊服役職員的入籍快速通道,而舊法無此項機制。

  變更5 進步審批效力

  別的,新法還付與移民部長“終審權”,即移民部長可以隨時反對任何一宗入籍申請案,和授權移民部長界說完全申請文件及申請所需支撐文件。同時,移民部長還被付與“破格付與國民權”的權利。

  業內子士剖析,新入籍法賜與移民部長更大權利,讓移民部長有權撤消或賜與國籍。聯合“審批三部曲化簡為一”、“增長450位經由專業練習的入籍加拿大申請決議計劃專員”等新例可看出,這也是加拿大當局簡化審批構造,進步審批效力的舉動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