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化時代學習者權利與法則」試圖維護上網學習學

2013/03/01 瀏覽次數:6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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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教導部 - 消息資訊】「數位化時期進修者權力與軌則」試圖保護上彀進修門生權柄
出國留學頻道 abroad.hopetrip.com.hk 2013年03月01日 10時訊

十幾位教導學者一月集合在高級教導改造的重鎮加州帕羅奧圖市(Palo Alto, Calif)配合評論辯論高級教導的將來,集會調集人是大範圍網路開放課程(MOOC)的前驅斯巴金‧索龍師長教師,此次的評論辯論無關教導軟體或計謀,而是針對掩護進修者權柄。

跟著MOOC的發生,網路教導敏捷被推行並且日益複雜化。多位預會教導學者在網路教授教養範疇中頗負盛名,他們有誌一同致力於起草一份擘畫進修框架的宣言,以贊助保護門生的權柄。

這宣言名為「數位化時期進修者權力與軌則」 (A Bill of Rights and Principles for Learning in the Digital Age),草擬者提到門生和網路教導發起者必需向黌舍或是網路課程公司爭奪屬於他們「弗成牟取的權力」。這些權力包含應用權、隱私權及進修者有權懂得黌舍和網路課程公司的財政狀態等。同時也是Udacity (供給MOOC網路教導的公司)開辦人的集會調集人特龍師長教師特殊解釋,他自己介入此宣言的草擬其實不代表他公司對此文件的背書。並且固然宣言名為「權力與軌則」,然則該文件其實不具司法效應。儘管如斯,草擬者們願望這份文件可以供給一個樹立標準的框架,指引黌舍和相幹單元將網路進修對象及平台融入傳統高級教導。

同為草擬者之一,杜克大學(Duke University)的英語系傳授凱西.戴維森(Cathy Davidson)女生說到,固然網路進修存在已稀有十年,但最近世人對付MOOCs過分高興的等待和貿易好處參與傳統義務導向的高級教導等身分,使得教授教養自己之目標變得隱約不清。重要題目在於,MOOCs在短期以內突起且被鼎力大舉宣揚,很多相幹的權柄前提及界說都未經思慮,沒有人曉得全部運作的花費供需模式,也沒有人清晰門生作為花費者該有什幺權力。

該文件作者們也對網路課程公司從應用者身上匯集到相幹小我資訊,並從中贏利提出疑慮。宣言寫到,「門生有權力曉得網路課程供給機構是若何應用及分享門生在介入網路進修體系時釋出的小我相幹資訊,供給機構必需對付門生隱私權有關的題目提出清晰說明。」同時,「門生應具有他們在介入網路課程時創作全部事物之聰明產業權。網路課程供給機構若有許諾在門生完成課程後,供給相幹畢業證書時,必需解釋並證書的起源、效率及意義,以作為往後使歷時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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