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中學教育是學分制

2013/04/02 瀏覽次數:6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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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中學教導是學分制

  美國各州中學卒業所需最低學分由州教導部分劃定,各校可據此進一步制訂本校學科、學分請求。各州美國的中學自定學分盤算方法,但卒業所請求的常識構造,即必修課各學科學分比例及必修課與選修課學分比例,各州大要相稱。

  一樣平常來講,學分組成中,選修課比例較高,約占學分總數的l/4至2/5,這與美國重視本性成長相幹,必修學分中社會科學與天然科學根本相稱,這反應了美國社會對基本常識構造的請求。

  黌舍請求門生在高中四年內完成劃定學分,隨年級升高,每學期學分數(即選課數)增長。一樣平常每學期最少選6至7門課,完成上一年級學分,方可進入下一年級。如門生提早修滿學分,可提早卒業,申請進入大學或在校選修大學課程。

  在美國的中學教導中,黌舍設有“優良卒業生證書”。獲此證書的門生須踴躍加入社會運動,多修學分。如印第安那州中學請求47個學分,個中應包含外語學分。所選課程應為高品級課程,學業成就不得低於“C”(相稱於70分)。獲優良卒業證書的門生易於申請進入名牌大學及申請獎學金,這有助於勉勵門生介入競爭,發奮求進。

  學分制與選課制表現了美國的中學教導以門生為中間的辦學模式。黌舍只劃定最低卒業學分,對課程種類、難度,無同一請求,是以,門生沒必要按某一牢固模式塑造本身,在學業上享有最大限度的自立權、自動權,充足施展潛力與專長,各條理美國的中門生都可按本身前提,各取所需,各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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