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學校霸淩事件處理程序過於冗長

2013/06/01 瀏覽次數:11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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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教導部 - 消息資訊】瑞典黌舍霸淩事宜處置法式過於冗雜
出國留學頻道abroad.hopetrip.com.hk 2013年06月01日 09時訊

瑞典校園霸淩處置傳遞件數自2006年起逐年增長,從389件至去(2012)年1,116件,六年來呈三倍發展。驚人的倍數發展量反應的不但是校園霸淩的緊張性,也代表更多人選取踴躍傳遞,讓冰山一角的校園暴力成為眾人存眷的核心。
 
校園霸淩處置機制第一線由黌舍賣力,重要賣力工資校長或黌舍賣力人;進一步則可傳遞當局機構「兒童照護官」(Barn- och elevombudet, 簡稱BEO)處置查詢拜訪,在黌舍與監護人世,照護官以兒童權力為重要考量舉行兩造調和,均勻根本處置期為5個月。BEO最高權限涵蓋限令黌舍臨時封閉、限日改良,更可撤消私立黌舍開業執照等(情形極端緊張者);BEO也可針對孩童歷久受霸淩,黌舍沒有即時改良或處置而請求黌舍補償。BEO決定不克不及上訴,僅能請求從新檢察,交由另一名BEO包辦官重審該案;別的,若因補償金額兩造沒法殺青協定,黌舍可向處所當局申述。全部法式最長可達3至5年註。
 
受霸淩的兒童在情形未獲辦理前不但面對身心受創,進修更遭到影響,怙恃在為後代追求辦理辦法及對後代支撐時需更多的身心投註,受影響的是全部家庭。自傳遞起至查詢拜訪成果出爐,或上訴至法庭,其進程對受霸淩兒童及家長來講很漫長,也很苦楚。在這段時光裏,學童仍必需到校上課,若黌舍沒法合時禁止霸淩或家長還沒有幫孩子解決轉學手續,霸淩情形在未得到辦理前仍在舉行中。
 
走過全部霸淩事宜的家庭深深領會到社會合作的主要,很多家長在過程當中得到其他曾走過相似進程的家長幫忙,因此體認到有需要聯合這群力氣建立受霸淩後代關心協會賜與其他家庭及學童支撐。別的,受創學童的身心重修亦須要時光逐步平復,過程當中須要身旁成人及各方的支撐,協會的建立有助於懂得學童所需,並供給恰當管道幫忙學童儘早重拾正常進修。
  
處置過很多案例的前兒童照護官暨現任校園防暴構造「Friends」秘書長Mr. Lars Arrhenius以為:「歷久受緊張霸淩的兒童,不管黌舍是不是處置都應當負補償義務,只因校園產生本不應產生的霸淩,其自己便是緊張的工作。而冗雜的處置法式加倍深孩童創傷,固然傳遞體系使兒童照護官能藉此讓黌舍賣力人改良缺失,進而交由黌舍督導局追縱改良情形,但Lars以為惟有修法能力讓受害兒童的創傷得到看重。黌舍不但供給對和睦進修情況有義務,更應踴躍對校園霸淩防備做充份準備及進步霸淩處置才能,將兒童受害情形下降,而這統統惟有依附修法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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