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留學 政府針對教育機構設置了哪些相關的制度

2013/12/14 瀏覽次數:6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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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road.hopetrip.com.hk - 政策】西班牙留學 當局針對教導機構設置了哪些相幹的軌制
 西班牙當局針對教導機構都設置了哪些相幹的教導軌制呢?一路來看看吧!

  西班牙的綜合性大學有公立大學與私立大學兩種。今朝有公立、私立大學共77所。

  博洛尼亞改造前,西班牙的學制分為三個階段:

  1、第一階段教導(短時間階段,即“大專階段”,三年學制,拿到的學位為Diplomatura)。大專卒業生可以持續舉行同類學科第二階段教導的學業,也能夠直接或經由過程學習其他彌補課程間接進入大學本科課程的第二階段學業。

  2、第一、二階段教導(歷久階段,即完全的“大學本科階段”,五年學制)。此種學業分為兩個階段,但經由過程第一階段後其實不發表任何文憑,也不料味著完成完全的學業或具有專門的職業資歷。只有完成全體兩個階段的學業,門生才可按所學學科得到響應的學士學位(Licenciatura)。

  3、僅第二階段教導(即僅為“大學本科後兩年階段”)。此種學業為期2年,完成後可得到響應的學士學位(Licenciatura)。大專或大學本科已完成第一階段學業的門生,可以直接或經由過程學習其他彌補課程間接進入該階段學業。

  4、第三階段教導(即“博士學業”)。得到學士學位的門生可進入本階段進修。門生在完成響應的博士學位進修項目並並經由過程博士論文後,可得到響應學術範疇的博士學位(Doctor)。

  博洛尼亞改造後,依據2007年10月20日發表的1393/2007號政令,西班牙大學開端實施歐洲通暢的3-5-8學制。

  5、第一階段教導,四年學制,須要完成240個ECTS學分,得到響應學科的學士學位證書(Grado)。

  6、第二階段教導,一或二年學制,分離完成60或120個ECTS學分,得到響應學科的碩士學位證書(Máster)。

  7、第三階段教導,得到碩士學位的門生可進入本階段進修。門生在完成響應的博士學位進修項目並並經由過程博士論文後,可得到響應學術範疇的博士學位(Doctor)。

  以上等於有關西班牙教導機構的相幹軌制,願望能對眾人留學西班牙院校有所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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