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韓國旅遊簽證註意事項

2014/03/01 瀏覽次數:3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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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留學網(https://abroad.hopetrip.com.hk/korea/) - 韓國留學出國簽證】2014韓國旅行簽證留意事變

  韓國旅行簽證特殊提醒:

  1.申請人供給資料必需真實,遞交領事館的全部材料領館均不予退回;

  2.資料不實或不具體,拒簽將由顧客賣力;

  3.我社將會向被拒簽的顧客收回簽證費及手續費;

  4.受理時光:旅行通常是6-7個事情日;

  5.旅行簽證出證後須要交納包管金國民幣:5萬元/人,顧客返國5個事情日之內須要銷簽;

  ①、顧客返國後5天內請回我司消簽;

  ②、請將護照原件及來回登機牌原件寄過來消簽。

  韓國旅行簽證留意事變:

  1、您所申請的簽證是不是可以勝利,取決於相幹國度使領館簽證官的直接考核成果;若終極產生拒簽狀態,申請人應天然接收此成果,同時廢棄窮究本公司任何義務的權力。

  2、“估計事情日”為使館簽發簽證時,正常情形下的處置時光;若遇特別緣故原由如假期、使館內部職員調劑、簽證 打印機妨礙等,則有大概會發生耽誤出簽的情形;對申請人依據簽證估計日期提醒,而舉行的後續路程支配所造 成的大概經濟喪失,本公司不承當任何義務。

  3、簽證材料上頒布的簽證有用期和逗留天數,僅做參考而非任何法定許諾,統統均以簽證官簽發的簽證內容,為獨一根據。

  4、申請者應在簽證同意後購置機票。凡因提早購置機票而簽證未被同意所釀成的經濟喪失,本公司對此不賣力任。


原文起源:https://abroad.hopetrip.com.hk/news/559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