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碩士及研究生留學考試簡介

2014/11/16 瀏覽次數:2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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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留學網(https://abroad.hopetrip.com.hk/japan/) - 日本留學測驗信息】日本碩士及研討生留學測驗簡介
   1) 正規課程(碩士、博士)


          有很多大學院僅依據書面材料舉行檢察。不外一樣平常來講,抵達日本後須要再參參加學測驗。大學院的入學測驗一樣平常舉行書面材料檢察,小論文,以願望研討科目為主的口頭問答。有的大學院還舉行日語及專業科目、英語(或別的外國語)的筆試。

  入學測驗的時光因大學而異,大多在 8 月-10 月舉行。也有大學院在 2 月-3 月舉行入學測驗。

  2) 研討生

  大部門大學只依據書面材料檢察後準許入學。

  *關於指點教官:

  不管是正規課程或研討生,有些大學院請求必需事前找好指點傳授,並獲得入學允許承諾,這點必需向該大學院訊問確認清晰。

  假如大學院請求獲得指點傳授的入學允許承諾,最佳的辦法是請求你出生的大學擔負傳授給你先容指點教官。假如需要的話,可參考大學院簡介,學會刊物,從卒業留門生,海內研討者等處獲得諜報,各大學院及 Read大概“研討者研討課題總覽”(紀伊國屋書店刊)去探求合適自己專攻內容科目標教官。有的教官設有研討科的網址,有些卻不在電子郵件揭櫫,那就靠手劄或電訊傳真嘗嘗吧。別的,也有些大學賣力先容指點教官。

  假如用寄信辦法探求傳授的話,請在信中詳細寫明您迄今的研討成果,往後的研討籌劃,為什麽選取那位傳授的來由,能附上本國擔負教官的推舉書就更好。傳授對你一竅不通又不曾會晤,單從手劄來往是難以作出斷定,以是僅憑一次手劄即獲得入學允許承諾的機遇很少。平日必需經數次的手劄來回,轉達您的真誠情意,才有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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