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強奸致傷被判24年,原中國籍留學生付出慘重代價

2011/09/15 瀏覽次數:8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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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road.hopetrip.com.hk - 預警】日本:強奸致傷被判24年,原中國籍留門生支付慘痛價值

  中新網9月14日電 據日本新華僑報網報導,9月13日,日本高松高級法院二審開庭,審理了原香川大學中國籍研討生陳誌猛強奸致傷案,並於當日審結,估計將於10月11日做出二審訊斷。

  日本香川大學前中國籍研討生陳誌猛強奸損害一案產生於2010年10月。《日本新華僑報》對陳誌猛一案舉行過跟蹤報導。

  本地媒體新聞,2011年3月30日,日本高松處所法院以強奸損害罪對原香川大學中國籍留門生陳誌猛做出一審訊斷,判處陳誌猛有期徒刑24年。幅田勝行審訊長在宣讀訊斷時表現:“鑒於被告的犯法行動及其拙劣和狠毒,導致受害人平生都沒法清除生理上的暗影。被告應當對此支付繁重的價值。”

  幅田勝行審訊長在說明量刑的來由時解釋:“從陳誌猛的住處搜出列有女性室廬的表格,解釋其犯法是有籌劃性的。”幅田勝行還特地解釋:“鑒於被告所犯法行性子卑劣,並且也對給受害者釀成的偉大苦楚缺少悔過,再犯的大概性異常大。”

  但一審宣判後,陳誌猛的辯解狀師以法庭對陳誌猛強奸致傷一案量刑欠妥為由,向高松高級法院遞交了上訴書。

  陳誌猛曾在香川大學經濟學部就讀,因不法侵入民宅擄掠財政後又強奸了棲身在該房間中的女性,被警方拘捕,而香川大學方面也對陳誌猛做出了解雇處置。但警方在查詢拜訪中還發明,陳誌猛於2010年2月中旬至6月下旬時代,曾在高松市市內不法入室大概在通道上,打擊了4名年紀在20~30歲之間的女性,個中兩名是暗地裏打擊,擄掠她們的隨身財物後,陳誌猛又對她們施以暴力,導致個中兩人掛花,緊張者療養了月余剛剛病愈。(張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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