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 - 消息資訊】女子留學夢碎中介被判退費
厥後馬女生幾經周折,才在分外付出大批財帛後回到海內,也並未得到博士學位。發明受愚後,她屢次找海淯泓立公司討要說法,卻發明當初簽署條約之處已室邇人遐,並且本來的公司也變革為力天永泰公司。無奈之下,她只好將力天永泰公司告狀到法院,請求該公司返還膏火、註冊費、交通費、食宿費等共35萬元。
庭審中,力天永泰公司經由法院通知布告傳喚但無合法來由未出庭應訴,法院依法缺席審理。
法院審理後以為,公司股權讓渡及改名後,響應權力責任應該由改名後的公司予以繼承,是以力天永泰公司應該繼承海淯泓立公司的相幹權力責任。而根據馬女生與海淯泓立公司簽署的協定商定,在馬女生未獲得博士學位的情形下,海淯泓立公司應該向其返還根據條約收取的報名費、膏火等用度。末了,法院訊斷力天永泰公司向馬女生返還15萬余元。(記者王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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