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居民如何預辦香港入境登記
(a) |
(i) |
在台灣出身;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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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在台灣之外地區出身但曾以台灣住民身份來港;及 |
(b) |
並無持有由台灣當局之外機關簽發的任何旅遊證件〔《台灣住民來往大陸通暢證》(俗稱「台胞證」)及由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入境事務處簽發的入境許可證除外〕。 |
掛號手續
相符資格的登記人可於此進行登記。
預辦入境登記是免費的。登記時,登記人須供給以下個人資料(資料須與回台旅遊證件上的資料符合):
中、英文姓名
中、英文別名(若有)
性別
出誕辰期
出身地點
台灣身份證號碼
回台旅遊證件號碼及有用日期
登記人亦須從系統預設的個人識別問題中選擇及答復個中一條。你所供給的謎底,將於日後應用這項網上服務的「檢視/列印登記關照書」功效檢察或從新列印該登記的關照書時,作身份確認之用。
登記人在預辦入境登記及在香港特區辦理入境檢查手續時,均須持有可用以返回台灣的旅遊證件,而該證件的有用期須很多於六個月。
告誡
如登記人供給的資料不正確或與回台旅遊證件上的資料不符合,可導致登記無效及/或被拒絕進入香港特區。
如登記人作出明知為虛假或本身亦不信為真確的陳述或申說以獲準進入香港特區,或任何人協助或唆使登記人作出該等陳述或申說,即屬犯法。
掛號成果
在輸入所需資料後,電腦系統會自動處理有關登記,登記人會即時獲悉結果。
若勝利登記,登記人須應用A4尺寸的白色空缺紙張自行列印由電腦系統編制的「台灣住民預辦入境登記關照書」(該關照書)。登記人須核對該關照書上所載的資料,以確定所輸入的資料均屬真實及正確,並與回台旅遊證件上的資料符合,然後在該關照書上簽署。如登記人為十六歲如下兒童,則須由該兒童的父親或母親或正當監護人核對資料及簽署。
若登記人未能完成預辦入境登記,若有須要,可按現行的入境支配向入境事務處遞交入境許可證的申請。登記人可於此瀏覽詳情。
掛號的有用期
預辦入境登記的有用期為兩個月,如申請人相符下述的一樣平常入境規定,可獲準以訪客身份進入香港特區兩次,每次勾留至多30天。
當登記已過期或申請人已應用該項登記入境兩次,申請人方可辦理新的登記。
盤問掛號
申請人可於此透過該項網上服務的「有用登記查詢」功效,查詢登記是不是仍舊有用及仍可應用的次數。
如遺失該關照書,或該關照書被塗汙、損毀或不相符所定規格等,申請人須透過這項網上服務的「檢視/列印登記關照書」功效,自行從新列印該關照書。在應用此功效時,申請人須輸入於登記時選定的個人識別問題的謎底作確認身份之用,否則將無法檢視或從新列印該關照書。
收支境檢討及勾留前提
在辦理香港特區收支境檢查手續時,申請人必須出示該關照書。如遺失該關照書,或該關照書被塗汙、損毀或不相符所定規格等,申請人須自行從新列印該關照書,才可辦理收支境檢查。
獲發該關照書並不保證必定可進入香港特區,申請人仍須受《入境條例》(香港法規第115章)的收支境管束規定所規限。在辦理入境檢查手續時,申請人須相符一樣平常的入境規定,比方須持有可用以返回台灣的有用旅遊證件、續程或回程支配的證明、足夠的旅費,和來港的真正目標並無可疑,才可獲準入境。
若獲準入境,申請人將獲發一張載有姓名、台灣身份證號碼及在港勾留條件的入境標籤。入境事務處人員會在該關照書上標示已完成路程的次數。
當完成初次路程後,申請人應保存該關照書作次程之用。如在完成初次路程後遺失、塗汙或損毀該關照書,申請人須透過「檢視/列印登記關照書」功效自行從新列印該關照書。電腦系統會編制一張已標示完成初次路程的關照書,以供列印作次程之用。
在港期間,申請人須攜帶該關照書、入境標籤及回台旅遊證件,以作為獲準在港勾留的憑證。申請人不得在香港特區接收僱傭事情(不論有薪或無薪);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或就讀於學校、大學或其他教導機構。
於離港時,申請人須出示該關照書、入境標籤及回台旅遊證件以辦理離境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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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住民預辦入境掛號的常見題目
Q1. 哪些台灣住民可以預辦入境登記? | ||||||||||||||||||||||||
相符以下條件的台灣華籍住民,可以預辦入境登記來港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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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起源:https://abroad.hopetrip.com.hk/news/1153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