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留學相關的槍支常識

2016/07/09 瀏覽次數:38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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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至今,美國佛羅裏達州奧蘭多市清晨一晚上總會產生的特大槍擊案後續報導賡續,波及面極普遍。50人滅亡、53人受傷,這一卑劣效果使得這一案件成為美國汗青上最糟的槍擊事宜。這也是美邦本土自“9·11”以來遭遇的最緊張恐懼打擊。

  這則新聞危言聳聽,使得很多行將赴美留學的家長對孩子的人身平安表現深深的擔心。故意人應當還記得,半年前,加州槍擊案也是怒不可遏,至30多人滅亡。

  那末題目就來了,美國槍擊案時有產生,為何不像中國同樣禁槍呢?

  這還得從美國的立法提及。

  美國的憲法的制訂者以為,最初提議美國自力的便是一群具有槍枝的民兵,是他們提倡了美國的自由,以是美國國民應當持續保有持槍的權力,在碰到虐政的時刻,可以或許有才能對抗。美國憲法也包括了如許的思惟,當局的發生是基於全部國民的贊成的,當局是為國民辦事的,假如當局違反了國民的好處,那末國民可以站出來為本身維權。同時,美國憲法明白解釋,大家生而同等,都有性命權、自由權和尋求幸福的權力,具有槍枝也被視為一種自由。以是,許多美國人不懂得中國文革時代會存在抄家的究竟,也不懂得住民被強迫遷居的困難。他們理所應該的以為,小我的私有產業是受司法掩護的,國民的權力不容侵占。當開辟商強迫遷居時,你可以先鳴槍以示告誡,假如對方仍舊保持,即使對方被射傷乃至槍殺,在司法上私有產業具有者也是有理有據的。

  以是,持槍對付美國國民來講是有多主要的意義便可想而知了。以是,當局想要禁槍就太艱苦了。美國不是一黨專政,而是多黨制。假如在朝黨提議禁槍,引發大眾不滿,必將別的黨派會趁虛而入,在朝黨就會落空位置。沒有哪個政治家樂意冒如許的危害。

  只管如斯,大量國際生照樣來到了美國。大部門情形下,只要留意,是不會有傷害的。

  不要去比擬魚龍混淆之處。本文開首提到的夜總會固然不是一個清潔之處。留意不要和別人起辯論,特別是美國人。潔身再好,多打仗一些有教化的人士。

  實在咱們很常見的不是說哪其中國人碰到了槍擊,而是很多到美國留學的富二代聚眾打斗,本身人踐踏糟踏本身人,就比如產生在客歲三月份的 “留美中國粹生荼毒同胞案”,犯法懷疑人居然綁架本身的同胞女留門生,對其拳打腳踢、扒光衣服攝影、強制其吃沙子、剪掉她頭發並逼她吃掉等。

  以是,許多時刻,傷害其實不起源於槍枝,而是你處在甚麽樣的小情況中,你跟甚麽樣的的人打仗。做好本身,進步傷害意識,那末你面臨的傷害將大大削減。不要由於恐怖而廢棄留學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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