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加坡政府實施新就業政策

2012/07/12 瀏覽次數:6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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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road.hopetrip.com.hk - 政策】2012年新加坡當局實行新就業政策

新加坡當局實行的新就業政策——小我化就業準證(PEP)

依照新的小我化就業準證劃定:凡在新加坡事情滿兩年、年薪三萬新加坡元(約合1.9萬美元)以上,並持有P1、P2或Q1類就業準證的外國國民都可申請小我化就業準證。持此證者在五年有用期內沒必要因變更事情而從新申請就業準證。別的,若落空事情,仍可持續在新加坡居留六個月,以便有機遇探求新事情。

留學專家表現,此前在新加坡落空事情機遇的外籍人士必需在短期內離境。新政推出後,新加坡留學生在新加坡事情將不會遭到排擠,為新加坡留門生本地就業供給更加遼闊的成長空間和選取機遇。

別的,跟著新加坡中國市場的賡續拓展,中國留門生的中文上風顯著凸顯,其在新加坡被企業登科後,每每會派回到中國,成為其開辟中國市場的主要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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