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丹麥簽證註意事項

2013/03/12 瀏覽次數:121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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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留學網(https://abroad.hopetrip.com.hk/denmark/) - 丹麥留學出國簽證】解決丹麥簽證留意事變


  解決丹麥簽證留意事變

  1.所需時光: 需提早兩周申請簽證。

  2.請求項目: 照會或公文上應註明拜訪目標和逗留時光。 供給約請函、電原件(三個月之內的商務約請信需傳真一份給丹麥駐華使館)。 持公事、因公通俗護照者,如逗留不跨越三個月,需填寫黃色簽證申請表兩張,交兩張照片;如逗留跨越三個月,需填寫粉色簽證申請表三張,交三張(持交際護照或由交際部署理申請簽證者免填簽證申請表,免交照片)。 用英文打字填寫名單表兩份。

  3.簽證情形: 方劑依據我照會或公文請求發經響應有用期和逗留期的一次入境簽證。 凡經丹前去第三國者,持聯程機票,不出機場且逗留不跨越六小時,可免辦簽證。不然辦過境簽證。方劑僅發給逗留二十四小時的過境簽證,如申請人逗留跨越二十四小時,則需解決入境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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