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美國移民需要哪些條件

2013/05/29 瀏覽次數:7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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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留學網(https://abroad.hopetrip.com.hk/usa/) - 美國留學移民資訊】申請美國移民須要哪些前提
    1.從門生身份到得到綠卡

 
  出國留學頻道先容對付大多半赴美留學的職員,為了得到綠卡,一樣平常的做法是在美肄業停止後,先追求一份事情,以店主出頭具名將F一1門生身份轉為H一1B受雇身份,再經由店主向勞工部申請勞工證。待勞工證同意後,再以第二類職業優先移民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請。移民申請同意後,再申請綠卡。
 
  以其某一專業的事情及獲得的成就註解,他申請移民美國相符美國的經濟、社會、情況、文化、衛生保健方面的好處。個體具備特別才能的人士可以經由過程“國度好處寬免”的方法,沒必要向勞工部申請勞工證。
 
  部門持F一1門生簽證的人士,不管他如今是在作助教事情,或是作博士後研討,可以此方法申請移民。
 
  2.J類簽證的申請綠卡
 
  凡持J一1簽證的赴美拜訪學者,在美國完成為了預定的進修研討籌劃後,必需回到本身的國度棲身及事情兩年後,才可以在美國申請永遠居留身份,這在必定法式上限定了該類人士獲得永遠居留權的門路。
 
  但該類人士可以經由過程如下三種方法申請移民:
 
  (1)“特殊出色的人士”可以經由過程第一優先類人士,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請;
 
  (2)具備特別能力或高學歷的人士,可以經由過程“國度好處寬免”的門路,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請;
 
  (3)向移民局申請免去回國棲身兩年的限定。
 
  固然,也能夠返國住滿兩年今後,再以移民身份進入美國。
 
  3.L類簽證申請綠卡
 
  在美持有L—I簽證人士,可按職業移民中的第一優先類,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請,不須要向勞工部申請勞工卡,移民手續和法式簡略,所需時光也要快很多。
 
  L一1簽證是屬於外國公司在美國所設分公司或其他範例公司的司理職員或行政主管,一樣平常只要這家美國分公司持續謀劃一年以上便可為公司裏的L—l簽證職員,包含為外國母公司的司理職員申請綠卡。母子公司的幹系不須要預先存在一段時光,如一家美國公司已業務了一年,如今被一家中國公司全體收購或部門收購(部門收購需到達“有用掌握”),這家被收購的美國公司可立刻為中國這家公司的司理人申辦綠卡,申請人是不是具備L一1身份或以L—1身份在美國的時光其實不主要。
 
  美國子公司謀劃額的若幹會對申請人的移民申請有一些影響,謀劃額如跨越50或100萬美元,獲準的機率就高。最主要的身分是向移民局證實外國母公司和美國分公司都位於正常謀劃的狀況,美國分公司還必需證實在美國歷久謀劃的財政才能,包含業務額、利潤、納稅、員工人數等。
 
  具有了以上前提的L一1簽證人士,都可以直接向移民局申請永遠居留權,平日,移民局會在二、三個月同意其申請。
 
  4、特別才能人士申請綠卡
 
  對那些具備特別才能人士和某些有高學歷的人士,不管持有何種非移民簽證,多數能經由過程“國度好處寬免”的方法,直接申請移民。只要具備碩士以上的學歷,並有一些科研結果作證,直接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請。
 
  這些人如經由過程專業移民狀師,援用“國度好處和推舉信,論文是特別才能的硬指標,推舉信的寫作技能也是勝利的癥結關鍵,特殊是在研討中獲得了詳細勝利,但還將來得及揭櫫結果的人,靠推舉信的感化。對付某些在校的高學位門生來講,也可應用這一法式,提早申請綠卡。
 
  獲得綠卡,成為美國的永遠住民,就主動成為一名美國納稅住民,得向美國當局報告全體收入。必需在每一年4月15日前遞交美國的“1040稅收報告表”,不履行美國的稅法被視為犯法行動。若被證明冒犯了稅務司法,綠卡就會被撤消。
 
  外國人獲得永遠居留權今後,是不是保護正當永遠居留的身份,在司法上並沒有按期檢討的劃定。比年很多港、台的華人申請移民到美國,然則當獲得綠卡,成為永遠住民後,便紛紜欲返回原居地事情或成長。
 
  一樣平常情形下,永遠住民(持綠卡者)只要離境時光不跨越一年,即可憑其綠卡從新入境,但如果離境在一年以上者,其綠卡便不敷以包管他能從新入境,綠卡在入境時有大概被充公。持綠卡者在出境前若估量離境時光跨越一年者,應先向美國移民局申請回美證。回美證自離境時起有用期可達兩年,如兩年內當事人仍舊沒回美,則只有向美國駐外洋領事館申請“特殊移民”簽證,獲準後方能返美。
 
  移民局會斟酌以下身分,以決議申請人是不是真正願望保存美國永遠住民身份,包含:離境時光之是非、離境的目標與念頭、是不是持續以住民身份報告稅、堅持與美國幹系的證實文件(如房地產證實書、銀行帳房、信譽卡、有用駕照等等)、申請人支屬及家庭成員地點地、申請人的事情性子及事情地點地等。
 
  故意成為美國國民的綠卡持有人必需明確,回美證雖能保存其綠卡,卻不克不及收縮用來申請入籍所需的時光,包含司法上請求的棲身時光和現實上居留時光。同時在申請人入籍時,申請人在比來5年中起碼要有一半時光棲身在美國。
 
  為要顧全永主居留權,須以客觀的行為加以左證,以下詳細行為可供參考:
 
  (1)在美國境內購買房地產;
 
  (2)在美國申請銀行戶頭;
 
  (3)堅持美國駕駛執照、信譽卡;
 
  (4)家人或支屬盡量假寓在美國;
 
  (5)想方法在美國找一個職位;
 
  (6)要以永遠住民身份報稅,證實本身因此美國永遠住民的身份向美國社會盡責任。在外洋事情的美國永遠住民,依據本身在外洋待留若幹天,按必定的比例盤算上報的稅金。美國稅務法劃定,美國的永遠住民假如在外洋事情,其年收入7萬美元可以避免稅。在外洋事情的美國永遠住民,應當填寫1040表格,同時還應當填寫1116表格,以盤算若幹收入可以避免稅;
 
  (7)在美國樹立盡量多的幹系,多加入各類社會集團、同盟、會社等;
 
  (8)常常回美國,縱然是短時間逗留。
 
  對付移居美國的外國國民,在未歸化入籍成為美國國民以前,即入境後的5年以內假如要返國,或到其他國度旅行旅行的話,因刻日是非分歧,有4種分歧的證件可供收支美國國境應用。
 
  (1)收支境加註。新移民領到永遠居留身份證實曩昔,可憑原持護照上的加註印章作暫時收支境的簽證。此種印章是在移民入境時,港口移民官員作為入境檢驗,而加蓋的入境允許證章,許可持證人在半年或一年以內憑此證實收支美國。
 
  (2)永遠居留身份證實即綠卡。假如分開美國不跨越一年即能返回,可憑此種證實收支境。
 
  (3)再入境允許證。外籍外僑如欲分開美國在一年以上,應當在離境3個月前,向移民局申請“再入境允許證”,即回美證,此種證件有用期通常是兩年,如須要延期,可以再延一年。—持有再入境允許證實的人,在外洋旅行或做生意後,用意再返回美國時,沒必要申請簽證。申請再入境允許證時,申請人前去本地移民局索取一份I一131表格,或手機向移民局索取,請移民局將I一131表格寄給申請人。I一131表格是專門用來申請再入境允許證的表格。
 
  上要賣力寫明本身的外籍永遠居留掛號證(綠卡)上的號,估計在什麽時候,何地分開美國和前去的國度和要分開美國多長期。將填妥的I一131表格繳移民局,並附上2張彩色照片。最幸虧預定離境最少1個月條件申請,由於一樣平常要等幾個月才會同意,不外申請人沒必要比及回美證拿得手才分開美國。申請入可在申請書上解釋,前去國度的使館領取回美證。
 
  (4)特別移民簽證
 
  這是永遠住民返回美國時,證實永遠居留權最有力的文件。要獲得該簽證,申請人應向美國領事官證實,他已獲得正當永遠住民的身份,到外洋只做短暫的勾留。
 
  申請特別移民簽證,應索取OF一230表格,證實文件是綠卡或已失效的再入境允許證。美國領事官若以為申請人確無廢棄在美國永遠居留的意思,則發給特別移民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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