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籍加拿大對居住天數有要求

2013/08/26 瀏覽次數:7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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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留學網(https://abroad.hopetrip.com.hk/canada/) - 加拿大留學移民資訊】入籍加拿大對棲身天數有請求
  近幾年以來,移民加拿大的人數仍舊在賡續增長,對付這些加拿大移民來講,都願望能參加加拿大國籍。加拿大對入籍很重要的一個請求就是棲身天數,假如移民對棲身天數盤算有偏差的話,入籍一樣平常會被謝絕。

  一位歷久在外洋鉆油平台任職的工程師申請加拿大國民入籍,因國稅署認定其為加拿大“現實住民”,是以將離境時代算入境內棲身天數,國民法官也許可其入籍。移民部以為他有“誤導”之嫌,提出法律覆核,但遭聯邦法庭駁回。

  在外洋鉆油平台擔負鉆井工程師的阿布席納夫因事情的緣故原由,每兩周能力回到處於新斯高沙省的家中與妻兒團圓。

  為理清本身的住民成分,他向加拿大國稅署訊問,並在2009年8月18日得到回函,國稅署在信中清晰註解,只管阿布席納夫歷久住在外洋,但仍與加拿大保持慎密的棲身接洽,是以該署認定他是加拿大的“現實住民”。

  在稅務上,所謂“現實住民”是指納稅人縱然分開加拿大,仍被視為加拿大的現實住民,有別於“視同住民”。因而他在國民入籍申請書大將離境事情的天數全體算入在加國境內棲身的天數,並附上國稅署的信函影本。

  審件的國民法庭並未提出貳言,只是向阿布席納夫的老婆查證他是不是真的從事相幹事情,末了批準他的國民入籍申請。

  但加拿大移民部以為阿布席納夫在申請表格上遮蓋離境究竟是銳意“誤導”移民部,審件的國民法官未對實在際棲身天數具體查證就批準,因而提出上訴,請求聯邦法庭撤消原裁定。

  阿布席納夫向法官表現,他是受國稅局信件的誤導,認為他離境時代仍算是加拿大“現實住民”,是以不必在申請表格上列出在境外事情的天數。但加拿大移民部指其說法弗成信,明顯是銳意誤導。

  聯邦法官以為“誤導”多是出於無辜、毛病或造假,就本案而言,他信任阿布席納夫是看了國稅署的回函認定本身屬於加拿大“現實住民”,並不是居心造假。且國民法官明顯已考量申請人與加拿大仍保持慎密貫穿連接,才會做出許可入籍的裁定。因而駁回移民部的法律覆核申請,保持原判。

  加拿大入籍在棲身天數上請求異常嚴厲,假如對本身情形斷定有誤的話,很輕易碰到上文工程師的遭受,以是加拿大移民在申請參加加拿大國籍時必定要嚴厲斷定本身的身份及棲身時光,以免謝絕入籍的情形產生。

  願望以上內容對移民加拿大的人能有所贊助,眾人必定要留意想要參加加拿大國籍對棲身天數的請求。


原文起源:https://abroad.hopetrip.com.hk/news/385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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