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在什麽情況下容易被拒

2013/09/23 瀏覽次數:2 收藏
分享到:

【美國留學網(https://abroad.hopetrip.com.hk/usa/) - 美國留學移民資訊】美國移民在甚麽情形下輕易被拒
    美國移民甚麽情形下輕易被拒。今朝,美國還是大多半移民者初次選取及神往國度。許多人除存眷投資款外,還在存眷簽證率。充足懂得美國移民拒簽的情形,可以或許贊助您防止碰到這類情形,讓您加倍順遂的移民美國。出國留學頻道小編就帶您一路來懂得一下。

  (1)曾介入納粹,從事屠戮或種族滅盡運動者;

  (2)根據美國聯邦或州司法,因某種目標或好處而謊稱為美國國民者;

  (3)曾被美國當局迫令強迫出境或請求自動離境,在出境後未申請寬免或在5年內意欲再度進入美國者;

  (4)無力勝任美國店主包管之職業者;

  (5)美國移民局(INS)或美國駐外使館官員認定赴美後大概成為"大眾,"累贅者;

  (6)曾或正在從事賣淫或貿易犯法行動者;

  (7)欲圖在美國實施一夫多妻制者;

  (8)除某些特別的國度外,申請者未能供給成為美國正當永遠國民必需之證實,如無犯法記載、店主包管證實者;

  (9)1998年1月14日今後,在美國不法滯留跨越180天以上者;

  (10)有任何訛詐行動者,包含捏造簽證或應用捏造文件;

  (11)根據美國聯邦稅法未能完稅者(如曾在美國居留);

    (12)在申請美國正當移民時,供給虛偽的材料或證實,包含申請者的的移民申請汗青,和對店主供給的資歷證實;

  (13)得了沾染性的有害"大眾,"康健者;

  (14)在任何國度或地域裏有刑事犯法記載;

  (15)曾在美國境內,持有F-1(門生)簽證,違背有關劃定以後在美國境外未滿5年者;

  (16)除其嫡系血緣支屬外,曾有意指示、幫忙及勉勵非美國國民不法進入美國者;

  (17)美國移民局(INS)或美國駐外使館官員懂得或有證據信任其曾犯有或用意從事特工運動、蓄意損壞、躲避或違背美國出口管束法和有恐懼運動記載者;

  (18)美國移民局(INS)或美國駐外使館官員有證據信任其入境或在美國欲從事的運動將大概緊張影響美國的交際政策者;

  (19)強行拐帶已被法庭剖斷具備正當監護權之美國國民的後代者。

  (20)具備任何因申請者本身緣故原由而影響其成為美國永遠國民的移民記載者;

  以上是美國移民輕易被拒的一些題目先容,願望對您申請美國移民或簽證有所贊助。


原文起源:https://abroad.hopetrip.com.hk/news/40706.html

對話小編

我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