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留學:辦理簽證的八大誤區

2013/10/22 瀏覽次數:6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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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留學網(https://abroad.hopetrip.com.hk/canada/) - 加拿大留學出國簽證】加拿大留學:解決簽證的八大誤區

  跟著人們生存程度的進步,留學外洋的門生也日趨增多。然則去外洋留學簽證難點比擬多。下面小編先來為留門生分享加拿大留學簽證申請誤區。

  一、誤認為加拿大留學簽證是有後門可走的

  有些家長以為熟悉使館內的做事職員或高階級的使館職員,就可以遭到優惠的報酬,提早曉得簽證的成果,或變動簽證官的決議。實在,縱然是加國總理也不克不及顛覆簽證官的決議。簽證官有完整自力斷定的權利,任何職員不克不及參與幹預其事情的正當及自力性,這是司法的劃定。

  二、誤認為簽證都須要面簽

  加拿大門生簽證是按"遞送文件"考核的方法,在均勻2到4個月的時光內關照申請者成果。成果有三:一是拒簽,在護照上蓋印,附上拒簽信,告訴來由;二是經由過程,將簽證附貼在護照上,寄送本人或拜托中介;三是關照面談,在30天內前去使館面談,時光是周一到周四上午9:00到11:30。面談後,絕大多半連忙關照成果,少少數在隨後再關照成果。故並不是每一個申請人都須要面談,只有在申請人才料須要說明解釋或須要核實原件或申請人配景較龐雜的情形下,才有大概須要面簽。

  三、誤認為申請者必需要有60萬元國民幣存款,年紀不跨越23歲

  使館的詳細劃定是年滿17周歲,高中卒業,申請人的經濟包管人能供給申請人在加國念書時代的全部進修用度及米飯錢用。

  四、誤認為資金包管只要總金額充足便可

  使館對資金包管的部門,重要取決於:必需有18個月資金汗青去證實存款不是為留學而暫時拼集出來的;經濟包管人要有充足的證實,解釋存款與收入是符合的。假如申請者真的有經濟氣力,又提不出證實,那末最主要的是您能用英文詳細地書面解釋,讓使館能信任你說的屬實。

  五、誤認為"包裝"本身易獲簽證

  有些門生家長或申請者誤以為只要把"假的做得比真的還像真的"才是最高地步。此種熟悉造成使館越來越嚴厲地檢討申請者的文件。由比來的統計數字表現,簽證只有61%的及格率,及較高比率的面談,故簽證的考核會加倍謹嚴及嚴厲。

  六、誤認為招聘狀師就可以包管簽證或翻案

  據報載,有狀師宣稱告倒大使館,勝利地為申請被拒者翻案,究竟上依據使館頒布的數據表現,翻案勝利的比例是極低的。

  七、誤認為別的國度拒簽會致使加國拒簽

  有很多門生因被美國使館拒簽多少次,轉而申請加拿大。為了怕再次拒簽,就改換新的護照送簽。同時也有留學參考書上說美國拒簽,加拿大也會被拒,這些誤導造成很多申請者在精力上、款項上、乃至簽證申請被拒的各種喪失。

  八、誤認為短時間商簽可轉換留學簽證

  使館將本來留門生簽證Student Authorization改成Study Permit,短時間留學(在6個月如下)或其他拜訪者簽證在達到加拿大後將不許可改換成半年以上的門生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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