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學博士學位的兩種類型

2011/04/06 瀏覽次數:8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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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香港留學網(https://abroad.hopetrip.com.hk/hongkong/) - 中國香港留學申請前提】香港法學博士學位的兩種範例

  香港法學博士學位是吸引要地本地司法專業同窗的一個異常大的勾引。下面就為眾人先容一下香港法學博士學位的兩種範例,供眾人在選取的時刻舉行參考,選取適合本身的一個舉行申請。願望這些信息能幫到眾人。

  香港法學博士學位在香港的大學中只有三個大學能發表,由於香港只有三個法學院,分離在香港大學、中文大學和都會大學。三間法學院均設有法學PHD,除中大以外,別的兩個法學院還創辦有SJD。PHD與SJD在學位上來講都屬於博士條理,其申請難度和就讀難度都差未幾。門生卒業以後除留港或回大陸從事傳統的教研事情以外,也有去NGO、當局、公司和律所的,就業面較廣。

  香港法學博士學位兩種範例的差別在於:

  1.香港法學的PHD與其他專業的PHD相似,均為著重研討和學術才能的學位。PHD的碩士稱之為MPhil,即哲學碩士。這類學位體系體例是相沿英式的教導模式,一樣平常MPhil需讀兩年,PHD需讀四年。MPhil也可經由過程申請transfer轉為PHD,此時只需再讀兩年便可拿到PHD學位。

  2.SJD在香港是比擬新的學位,相沿於美式的法學教導體系體例(即JD->LLM->SJD)。SJD也屬於著重研討和學術才能的學位,假如讀完LLM,SJD只須要三年便可讀完。

  3.香港法學博士學位的詳細課程上的分歧可以以港大為例,SJD與PHD的差別在於,前者須要修讀8門法學院的課程,後者需修讀3門法學院課程和4門研討院的課程;研討義務後者較前者重,是以在登科時對付申請人的研討才能也較為重視。

  以上便是香港法學博士學位的兩種範例的詳細異同點,眾人可以看到,這兩種範例各有各的優缺陷,以是在選取的時刻,眾人必定要留意啦,選取適合的才是最佳的,不要隨著眾人的看法而疏忽了本身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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